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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紧扣“提升消费品质”年主题,聚焦投诉举报处置、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放心消费创建三大重点任务,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提升维权效能,推动消费领域纠纷源头化解、就近化解、高效化解,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畅通诉求渠道,投诉举报按期办结率达100%
依托全国12315平台,规范诉求受理、调解、办结全流程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截至目前,全国12315平台累计接收各类投诉举报2122条,其中消费投诉1493条,已办结1409条,投诉按时办结率达100%;举报线索627条,已办结576条,举报核查率100%。工作中深挖违法线索,完成诉转案1件,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行为,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53万元。
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坚持“接诉即办”原则,以温情调解化解矛盾。如博乐市群众反映家中老人购买的二手电动车存在锂电池续航不足问题,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本着为民解忧的原则,耐心与商家沟通协商,最终商家主动为电动车免费更换全新电池,切实保障了老年群众的合法消费权益。又如博乐市某女士购买价值2800元的床品出现质量问题,经12345热线转办后,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核实并耐心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最终同意全额退款。细微实事暖民心,消费纠纷的高效化解彰显了政务服务的温度与力度。
二、关口前移,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稳步推进
按照5月25日自治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专题视频培训会要求,统筹商圈、市场、景区、乡镇等人员密集区域布局。严格对照消费维权服务站“有人员、有场地、有制度、有标识、有电话、有台账”的“六个有”建设标准,完成博乐市汇富农贸市场、博乐市红星商业街、博乐市现代中心城、赛里木湖景区、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欧亚商品直销中心、精河县枸杞小镇服务区、精河县友好时代广场、温泉县扎勒木特乡博格达尔村等8个消费维权服务站选址工作。目前选址工作全部落地,场地摸排、前期对接等工作有序开展。
3月13日,州、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及30家理事单位、36家企业代表在博乐市汇富农贸市场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提升消费品质”系列活动启动仪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阿力木江·肉孜出席活动。活动将维权宣传与农贸市场日常消费场景深度融合,累计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1500余份,开展食品快速检测30余批次,现场解答消费咨询160余人次。博州将保护消费者权益纳入2026年十件民生实事,为全年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三、示范引领,放心消费创建规模持续扩大
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全域创建行动,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公开服务承诺。现阶段新增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3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25家、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13家。2026年全州ODR单位共计325家,通过12315平台搭建起消费者与企业在线和解的绿色通道。通过示范引领、政策引导、上门宣讲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商户诚信经营理念,扩大放心消费创建覆盖面,以点带面营造守法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氛围。
下一步,博州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群众消费痛点、难点问题,全速推进8个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建成投用,实现消费纠纷就近受理、就地调解;持续规范12315平台诉求办理流程,加强线索研判和诉转案衔接;结合商圈、景区、乡镇等不同场景开展线上线下联动宣传,推动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商户负责、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多元共治格局,为博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放心、优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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