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城乡富余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等各类群体转变观念。
一是依托各乡镇场、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做好就业创业、培训政策宣传;多种方式宣传各项就业优惠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逐步转变广大劳动力就业观念。
二是加强服务管理,及时做好乡镇场、街道劳保所就业政策的培训、更新。加强就业基础服务推进,对市人社局创建管理的“博乐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改版,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建设,不断完善平台各项服务功能。加大平台宣传,平台关注人数3.58万余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更新就业政策、就业岗位、招聘用工等信息1500余条。
三是做好基层就业服务,掌握基层群众就业状态。年审《就业创业证》7321件,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1043件,办理电子证照945件。确保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针对失业人员及时开展各项就业援助服务,有针对的引导失业人员再就业2202人。
二、持续做好就业服务,搭建就业供需平台,为有就业意愿的各类群体提供广阔的就业渠道。
一是创新网上线上服务,积极搭建网络供需平台。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兴媒介,扩大企业注册会员,及时收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和劳动者求职信息,将“线下”招聘活动转为“线上”开展,积极增加新的就业岗位。2021年截至目前开展网络招聘会12场,累计参加招聘会的企业669家提供2181个工作岗位,需招聘12776人,6388名求职者参加了网络招聘会,3194人与用工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二是摸排各类企业用工需求,促进求职人员岗位意愿与用工单位岗位精准匹配。积极对接企业、摸排用工需求、缓解企业招工难、求职者就业难等问题。根据缺工情况及时发布招聘信息推送乡镇场、街道,搭建复工对接平台,跟进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对接缺工企业,培训一人、就业一人,有针对性引导和推荐城乡劳动力实现就业。
三、充分落实就业政策,实施就业援助,鼓励有需要的重点群体积极就业。
一是不断完善就业服务政策体系,落实各项就业补贴。依托乡镇场、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服务平台,满足企业和城镇困难就业群体的就业需求,积极落实就业援助及各项公共就业服务。
二是依托政府开发性岗位促进困难群体就业。鼓励引导具备就业能力的困难人员积极就业,对符合条件就业人员进行困难就业认定,免费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同时,认真做好全市公益性岗位及市聘人员的管理,突出政府开发性岗位重点向就业困难人员倾斜。
三是积极发挥创业孵化基地的示范作用,为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力提供三年孵化期零租金经营场所、创业贷款等优惠扶持政策。
审核人:王运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