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博州党委政法委(综治办)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博州党委政法委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人员情况等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⒈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州党委的部署,统一自治州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⒉ 按照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政府的要求研究拟定自治州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自治州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和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⒊ 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⒋ 了解掌握各县(市、口岸)、各部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协调推动跨部门社会管理事项的解决;指导、协调、推动各县(市、口岸)、各部门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重大措施。
⒌ 组织推动政法、综治工作重大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综治工作的改革,并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综治工作。
⒍ 开展邪教及有害气功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把握斗争形势,及时向自治州党委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对策和建议,并督促、检查、指导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方针政策、工作任务的落实。
⒎ 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⒏ 指导县(市)口岸党委政法委员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党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⒐ 指导县(市)口岸党委政法委员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党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⒑ 承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根据职责,纳入博州党委政法委(综治办)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办公室、执法监督科、维稳科、社会管理科、综治科。
(三)人员情况:博州党委政法委(综治办)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6人、事业编制1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数19人,其中:行政在职17人(含湖北援博干部1人)、工勤2人。离退休人员8人。设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长1名(占政府办公室编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党委政法委决算包括:博州党委政法委本级决算等。
纳入博州党委政法委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博州党委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空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空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空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博州党委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543.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7.91万元,降低25.69%,支出524.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9.61万元,降低24.45%。减少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公用经费拨款及支出。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43.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59万元,占86.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71.05万元,占13.07%。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公用经费拨款及支出。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4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70万元,占72.05%;项目支出132.5万元,占24.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基本支出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上涨。项目支出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结余88.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44万元,增加28.23%。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4.55万元,比上年增加8.1万元,增长55.33%,增减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事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6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减0.5万元,增长(降低)95.23%,减少原因是严格车辆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1.8万元,增长(降低)39.13%,增减原因是国内公务招待审批严格。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博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护费,停车、过路费,洗车费,车辆审验费等。2015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3辆,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2.79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9万元,没有支出。博州党委政法委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500人次。
(二)会议费支出决算4.8万元,比上年增加4.7万元,增长100%,增减原因是部门会议。
(三)培训费支出决算0.1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降低95.24%,减少原因是严格培训审批,减少非正规培训支出。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5年度年初预算收入数298.64万元,收入决算数543.64万元,增加245万元,增长45.07%,增加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水平上涨;增加向灾区捐款;增加扶贫专项资金;增加“访惠聚”工作经费;增加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其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98.64万元,收入决算数543.64万元,增加245万元,增长45.07%,增加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水平上涨;增加“访惠聚”工作经费。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决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没有增减变动。
2015年度年初预算支出数298.64万元,支出决算数524.20万元,增加225.56万元,增长43.03%,增加变动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访惠聚”工作经费支出。其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98.64万元,决算数524.20万元,增加225.56万元,增长43.03%,增加变动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访惠聚”工作经费支出。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没有增减变动。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16万元,支出决算数14.55万元,减少1.45万元,降低9.96%,增减变动原因是:压减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没有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1.76万元,决算数11.76万元,增减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变动原因是:无变动。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万元,决算数2.79万元,增减0.21万元,增长(降低)7.5%。会议费预算0万元,决算相比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没有增减变动。培训费预算0万元,决算相比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100%,增加变动原因是:预算还不够细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博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9万元,比上年减少56.42万元,降低28.74%,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公用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250.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20万元,固定资产153.03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3辆,价值68.31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没有其他用车);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84.72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博州党委政法诶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其他
无其他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