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博州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自治州两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接受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㈠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㈢领导自治州两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贯彻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㈣对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五)依法对贪污、贿赂案、侵权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领导自治州两级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㈥对自治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隹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七)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㈧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九)对自治州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十)对自治州两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并纠正错误决定。
(十一)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
(十二)对自治州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自治州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十三)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工作。
(十四)负责自治州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自治州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自治州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
(十五)依照有关规定,协同自治州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本级院的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协同自治州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本级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以及下级院检察长;建议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本级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以及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十六)组织指导自治州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自治州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七)规划和指导自治州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指导自治州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八)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组织自治州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负责自治州检察机关涉外个案协查工作的管理。
(十九)翻泽、编辑法律、法规、资料等。
(二十)负责其他应由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底反贪、反渎、职务预防转隶到监察委,由于检察院重新制定的三定方案没有批,所以检察院职能为原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博州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博州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1502.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万元,降低0.14%,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支出1741.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5万元,增长26.59%,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作队的支出和庭院整治,增加办公楼的维修费用;结余119.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0万元,降低66.82%。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作队的支出和庭院整治,增加办公的维修费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0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6.8万元,占9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5.29万元,占9%。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994万元,决算数1502.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1%,差异主要原因:中央和自治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追加了办公维修资金,其他收入未列入年初预算等原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4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71万元,占72%;项目支出487.1万元,占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994万元,决算数1741.8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5%,差异主要原因中央和自治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追加了办公维修资金,其他收入未列入年初预算等原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6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8万元,增长10.3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办公维修资金,追加了公益性岗位工资和访惠聚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493.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9万元,增长2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的维修资金,增加了设备投入,今年将公益性岗位支出列入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06.32万元,项目支出487.1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11.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7万元,降低5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楼维修费用,增加公益性岗位支出,增加工作的投入。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994万元,决算数1366.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7%,差异主要原因政法转移性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追加了办公维修资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994万元,决算数1493.3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0%,差异主要原因增加转移支付资金开支,增加了办公维修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8万元,增长10.3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办公维修资金,追加了公益性岗位工资和访惠聚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3.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9万元,增长2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将公益性岗位支出列入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办公楼维修开支,增加设备投入。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公共安全支出1378.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7万元。其他支出7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301工资福利支出857.76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1.84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32万元。310资本性支出5.3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994万元,决算数1366.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7%,差异主要原因政法转移性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追加了办公维修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994万元,决算数1493.3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0%,差异主要原因增加转移支付资金开支,增加了办公维修开支。。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无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无支出0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119.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0万元,降低66.82%。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11.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7万元,降低5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9.32万元,比上年增加8.4万元,增长27.4%,增加原因是车辆维修。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两年未安排出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97万元,占96.7%,比上年增加8.4万元,增长27.4%,增加原因是车辆大修;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占3.3%,比上年减少0.4万元,降低23.18%,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博州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9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及燃料费等。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4辆。
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5万元,主要是湖北对口部门工作对接等。博州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9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29万元,决算数39.3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4%,差异主要原因车辆大修。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控制车辆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27.4万元,决算数37.9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0%,差异主要原因车辆大修;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7万元,决算数1.3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3%,差异主要原因压减接待费开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博州检察院单位(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14万元,比上年减少19万元,降低19%,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的公用经费转移到监察委。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4辆,价值387.77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情况:2018年度自评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优”.
1.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7万元,执行数为487.1万元,完成预算的83%。总体绩效情况,项目支出487.1万元,项目资金充分保障我院办案需要,使我院完成了各项办案任务,做到案件在法定审限内结案,案件办结工作成效明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
扫黑除恶不放松。在“挖减铲”专项行动上下功夫,成立严打专案组进驻看守所,启动一站式办案模式。在州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加强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协调配合,坚持提前介入侦查,指导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到快捕快诉。采取办案与宣传相结合,开展了“去极端化”宣传和“两告知一宣讲”工作。主动向党委政法委、上级院汇报重特大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要求,确保精准打击。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44件461人,提起公诉770件1043人;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积极投入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和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避免引发重大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办理案件,挽回群众损失3218万元。服务保障精准脱贫攻坚。积极参与集中惩治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将贪污、侵占各项补助惠民款案件作为重点,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6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工作力度,共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8件13人。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到位较晚,每年保障金额不确定,无法列入年初预算;二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划分了办案经费和装备经费,并规定了严格的开支范围,这样无法使我们根据单位开支需要安排支出,造成办案经费较紧张,装备经费较宽裕的现象。公益性岗位资金没有列入年初预算,拨款手续繁琐。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能在年初下达预算分配金额;保障单位年初安排计划。二是建议不要划分办案经费和装备费。由单位根据需要安排资金。
2、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71万元,执行数为10.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总体绩效情况,2018年我院收到10.71万元公益性岗位补助款,用于我院公益性岗位工资、社会保险费支出,我院公益性岗位3人,资金使用率100%,每月能按时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及时缴纳社保。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公益性岗位工资和社会保险,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公益性岗位补助解决了就业问题,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存在问题及分析:在目标设定方面,针对资金的目标实现,由于项目本身属于日常公用经费类的资金涉及难以量化的因素,部分定性与定量指标匹配缺乏可衡量性和实效性。缺乏科学的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没有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没有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绩效指标实际操作性有待改进。
下一步措施:首先认识到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财务人员和管项目人员相互配合才能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要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设定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体系,在监控绩效运行的过程中并适时调整绩效目标,事后重点关注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还要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目的不仅是“少花钱多办事,还要“办好事”。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40401是指行政运行支出,2040499指其他运行支出。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