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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博州法制办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对全州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承担自治州人民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承担自治州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 承担统筹规划自治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责任;研究拟订自治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组织起草、审修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 贯彻落实立法工作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听证制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承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向自治州人民政府征求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意见的工作。
4、织自治州单行条例、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后评估工作;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解释事项;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及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
5、督检查指导全州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审查、处理事项;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的报备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
6、期编纂自治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组织翻译、审定自治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民族语言文本。
7、全州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的调研、协调、指导和报请审批工作。
8、查、确认自治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9、责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督促、指导全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10、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相关职责;组织指导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负责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11、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博州法制办属州政府办公室主管的副县级行政单位。
2、编制情况,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编制4名。其中:副处级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科员2名。单位年末实有人数3人。
3、无下设机构。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法制办部门决算包括:州法制办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州法制办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79.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24万元,增长31.89%,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72.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56万元,降低0.07%,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结余13.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1万元,增长103.8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年末拨款未能及时支付。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57万元,占91.2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7万元,占8.79%。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60.28万元,决算数72.5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0.38%,差异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6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60.28万元,决算数72.8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0.86%,差异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2.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4万元,增长20.2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65.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56万元,年末拨款未能及时支付10.2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5.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3.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1万元,增长10.3.8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拨款未能及时支付。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60.28万元,决算数72.5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0.38%,差异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0.28万元,决算数65.8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25%,差异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9万元,增长20.3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56万元,降低10.2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 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8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63.01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3.43万元;对家庭和个人不住支出6.42。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60.28万元,决算数72.5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0.38%,差异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0.28万元,决算数72.8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0.86%,差异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拨款。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支出0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13.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1万元,增长103.86%。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3.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1万元,增长103.86%。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哦%,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博州法制办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法制办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博州法制办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万元,比上年减少5.75万元,降低67.39%,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专用材料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情况:2018年,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博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博州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1、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提升政府立法工作质量
一是拟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建立立法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协调、审议机制,完善政府立法草案公开征询意见建议机制,增强规章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紧扣自治州社会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加快生态环境领域的立法。今年,组织对《自治州博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自治州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草案)》《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起草、调研、论证工作,通过博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先后召开座谈会、论证会8次,向各县市、各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近100条,并组织专班多次反复修改,确保条例草案的科学性、实效性、民主性,维护法制统一。
三是认真做好自治区立法项目征求意见工作。今年共收到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9件,及时转发至各相关职能单位征求意见,提出意见和建议30余条。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对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确保反馈意见的合法、合理。
2、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法制职能
①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自治州党委2018年深化改革工作重点任务要求,扎实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工作深入开展。今年,州人民政府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要求,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证明材料事项清理合法性审查工作,对自治州党委编办、州司法局提交的《自治州第十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的事项》《州本级取消和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事项的清单》《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自治州本级拟取消和行政许可事项》《博州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等清理方案,认真组织审查,共涉及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证明材料事项177项,主要集中在住建、公安、食药监、水利、工商、国土等部门,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00余条,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国家、自治区已经取消的一律取消,最大限度的放宽企业投资准入门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政府依法行政决策水平。紧扣自治州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等重大战略,突出食品安全、社会安全、生态保护、执法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制度建设。2018年,州人民政府法制办严格落实《自治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试行)》,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51份,主要有《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进出口货物买卖合同印花税代征暂行管理办法》《自治州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自治州实施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管理办法》《自治州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等。审查领导交办的各类合同27份,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共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4件,报备率达100%,审查各县市、州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 26份。经审查,决定予以备案登记23件,不予备案登记3件,在审查中,注重与备案部门交流、沟通,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行政违法行为发生。
④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2016年底印发《关于开展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2017年印发《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18年印发《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标准、清理步骤和清理责任,将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公平竞争等内容规范性文件作为清理重点。聚焦突出问题,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并将历年来成立的各类领导小组列入清理范围,全年共审查文件555份,其中废止221份,修订 111份,有效维护了法治统一,为博州经济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① 推进行政综合执法改革。鉴于赛里木湖景区旅游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复杂性,县市之间、部门之间执法交叉,政出多门,不利于管理和服务,今年通过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立法,理顺景区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建立相对集中行使部分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法律制度,改革执法方式,推动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在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五台工业园区积极探索委托行使州本级部分行政审批权,放低门槛,改善自治州投资环境,推进自治州经济快速发展。
② 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做好各县市和州直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换发证件工作,于11月10日—13日,组织州直、县市217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综合法律知识、执法资格考试,考试结果列入自治州依法行政考核内容。积极推行执法人员信息化动态管理,组织各执法单位对升级后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进行培训,设置各执法单位用户名,对已录入到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系统内的人员信息及时删减、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截至目前,已录入人员信息3011条。
③ 突出实效,强化依法行政考核。年初及时下发了《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工作要点》(博州政法字〔2018〕2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度自治州依法行政在线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博州政法字〔2018〕4号),对全州政府法制工作安排部署。通过考核系统实时监督,强化动态管理,掌握被考核单位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年底适时组织考核,根据考核系统上传资料和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综合评分,为自治州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最大程度消除矛盾化解纠纷。
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为止,2018年全州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1件,办结88件。在办结案件中,驳回和维持的79占89.77%,以撤销、责令履行、确认违法方式直接纠错的5占5.68%,以其他方式处理的4占4.55%。行政复议案件主要集中在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食药监、工商行政等领域。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呈现逐年增长态势,公众知情权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行政诉讼应诉机制更加健全。州人民政府法制办严格落实《自治区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将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2018年,全州行政诉讼案件为15件,结案为10件。在结案的行政案件中,驳回和维持的6占60%,做出撤销、履行法定职责等改变类判决的4占40%。
② 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健全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每月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州政法委综治办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报告和统计报表,积极参加自治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2018年1—11月份全州共调处各类行政纠纷1149起,调解成功1147起,调解成功率达99.83%,主要涉及侵权纠纷、邻里纠纷和劳动人事争议等。
5、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营造法治化社会环境
一是拓宽信息渠道,切实发挥信息宣传交流作用。通过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法制专栏)、内网绩效平台、法治新疆(博州)等平台,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政府法制工作。截至目前为止,2018年共编辑依法行政工作简报163期,发布工作动态和法制信息300余条。二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制定了《关于印发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博州政办内发〔2018〕7号),并积极组织实施,按要求上报普法信息100余条,典型案例2篇。认真组织州政办干部职工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在线学习、考试,组织参加2018年全疆宪法法律知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保密法律法规、全疆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等专题答题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学习《国家安全法》《宪法》《保密法》等讲座视频,并在办公楼摆放《国家安全法》《宪法》《反恐怖主义法》宣传展板,极大地增强了办公室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6、认真落实州政办“民族团结一家亲”“双覆盖”活动
按照州政办统一安排,组织好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大力宣传《宪法》《反恐怖主义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牧民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意识,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和法治环境。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立法的精准性、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随着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重心不断下移,基层法制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艰巨,基层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和职责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三是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是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制定政策、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够;四是自治州尚未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与《纲要》要求还有差距。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加强各级干部依法行政培训,进一步营造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环境氛围,提高公务员依宪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持续推进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法制工作的阵地优势,进一步打造好《依法行政工作简报》和政府门户网站法制宣传栏目两个载体平台,用主流声音占领法治宣传主阵地。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综述:无项目。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1(类)03(款)01(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类)03(款)07(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法治建设; 208(类)05(款)05(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类)07(款)99(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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