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史志办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1、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工作。
2、拟定地方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制定地方党史、地方志书和年鉴的编写编纂方案。
3、编辑出版地方党史书刊;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4、承担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交办的工作。
5、为自治州党委解决有关历史问题提供历史资料和建议意见。
6、负责征集、整理、编纂自治州地方党史资料;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党史和方志理论研究。
7、组织开发利用党史研究和地方志资源。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宣传、党史咨询服务,党史遗址的保护,党史资料馆建设;开发地方史料和资源,运用网络媒体、史志馆建设为地方发展服务。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州史志办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1个,事业机构0个。
2017年州史志办编制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人数0 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2017年实有人数10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9人,事业在职人数0人,工勤在职人数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人,其他人员0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州史志办收入预算为1360841.4 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州史志办支出预算总额为1360841.4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841.4 元,项目支出 0元。
1.基本支出预算 1360841.4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1067390.6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13215.2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235.45 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0 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 1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1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 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10000 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