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博州政协机关概况及决算说明
一、政协机关基本情况
㈠自治州政协机关机构设置
自治州政协机关设办公室和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民族宗教社会法制委员会、教科文卫体文史资料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
㈠办公室:组织协调政协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组织人事、固定资产、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自治州政协决议、决定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理论、政策,调查研究政协工作经验和共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参考;负责组织政协委员参加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等工作;负责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政协对外宣传工作,收集反映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社情民意,办好《政协情况反映》;建立健全政协机关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承办自治州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下设文秘科、老干科2个科室,机构规格均为科级。
1.文秘科:主要职责是承担州政协领导日常工作服务,为州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州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和州政协召开的其他各种重要会议的讲话及材料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撰写及会议精神的督促落实;负责州政协和办公室各类文件的起草、修改、发文;根据领导安排,办理主席、副主席的各种文电、信件;负责承办县(市)及有关部门向州政协的报告;随同主席、副主席活动,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定并做好相应的服务、联络、记录、简报和总结等工作;负责承办领导批示的转送和催办、督办事项;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并负责汇报、联系有关事宜;负责文电收发运转、印鉴管理、档案和数据(文字、声像)管理、保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以州政协和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类文电印制及格式把关;负责上报自治区政协及其办公厅的各类公文的翻译工作;负责州政协有关会议需要文字和口译的翻译工作;审定州领导在各专题会议上的讲话译稿;承担办公室有关文件、材料的翻印工作;承办群众来信来访的翻译等。
2.老干科: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落实老干部学习、生活等政策待遇;组织老干部参加相关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宣传工作;负责老干部信息、统计、信(电)访工作;承办州政协办公室和自治州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 提案委员会:负责专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向常务委员会、全委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负责拟订提交全委会提案工作报告、提案审查报告以及委员会组织的调查、视察报告、情况反映及有关文稿;负责全委会议期间和会后委员提案的征集、整理、立案、交办、督办和跟踪服务以及重点提案的整理呈报落实;负责对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提案承办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负责组织委员会所联系委员围绕重点提案反映出的社会热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视察、考察和对外交流活动;负责组织本委员会所联系委员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承办自治州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㈢ 经济委员会:负责专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向常务委员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负责组织专委会所联系委员和有关专家的学习宣传工作,并围绕自治州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国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为州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负责专委会的各项调研、视察、考察报告及建议案、情况反映等文字材料的拟订和有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承办自治州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㈣ 民族宗教社会法制委员会:负责专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向常务委员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负责组织专委员会所联系委员学习党的民族统战宗教政策、对外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加强同各人民团体的联系,广泛开展联谊和参观学习活动,增进社会各界人士热爱祖国、建设祖国的向心力;负责联系组织专委员会所联系委员及民族、宗教界人士,围绕自治州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及民族、宗教社会法制、港澳台侨等工作中的热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议政,向州党委、政府建言献策;负责专委员会各项调研、视察、考察报告及建议案、情况反映等文字材料的拟订和有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承办自治州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㈤科教文卫体文史资料委员会:负责专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向常务委员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做好全体委员的学习培训、联谊交往等工作,做好与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相关的其他服务工作;组织专委会所联系委员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委员就自治州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积极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向州党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以促进参政议政成果的转化;负责联系相应界别,协助办公室做好界别活动与区域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编辑、出版、交流等工作;承办自治州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自治州政协机关行政编制19名,其中:厅级领导职数5名(主席1名,副主席4名);县级领导职数7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4个专门委员会各设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二)事业单位
政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机构规定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政协办公室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10名,其中,干部编制3名(含主任1名),工勤编制7名(通讯兼文印员1名,驾驶员6名)。
主要职责:负责州政协机关财务、办公用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人事工资档案等工作;负责政协机关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普法学习等工作及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政协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政协办公室的对外联络、协调工作。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年来,机关班子牢固树立为委员服务、为政协领导服务、为群众服务意识,紧紧围绕政协履职这一中心环节做好服务。州政协领导和各界政协委员参加调研、视察、座谈和走访等履职活动时,机关班子都能精心做好各种活动方案,做细各项协调服务工作,为政协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坚持为每位委员订阅《亚洲中心时报》,及时编发各类学习资料,为政协委员知情明政提供优质服务。提案委员会紧紧围绕提高提案质量和提高提案办理水平,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对委员撰写提案的引导服务、加大提案督办力度,提案工作有新进步。经济委员会、民族宗教社会法制委员会以及科教文卫体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一总目标,积极组织政协委员就全州墓地管理情况、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情况、如何利用高速公路做好枸杞促销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形成了调查报告,提出了有一定价值的意见建议。就“我州双语教育存在的问题”、“我州天然气入户进程缓慢”进行了专题协商议政座谈会。11月底,州政协机关认真谋划、尽心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自治州经济社会运行、维护社会稳定、“去极端化”等工作进行了视察,使各界政协委员深入了解了自治州经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机关班子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不断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水平,认真筹办了州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党组会、专题议政会、座谈会等各种会议。重视信息工作,及时通过全委会委员发言、整理提案、组织委员调研、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编辑报送州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机关绩效考核办法,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有效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至目前,机关已向州党委、政府整理报送社情民意信息10期,在省级报纸《亚洲中心时报》和《博尔塔拉报》上发表稿件19篇。
按照自治州“三支队伍”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机关今年共选派干部职工20余人参加了青岛、北戴河、湖北和州党校等各级各类专题培训学习。坚持扎实开展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民族团结、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军民共建和普法等各项工作,巩固了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机关面貌有新的变化,机关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州政协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759.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9.7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759.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59.7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59.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8.11万元,占 99.79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0 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 1.62 万元,占0.21 %。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59.7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91.63万元,占 91.04%;项目支出68.1万元,占 8.96%;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759.73万元、759.73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90.95 %,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62.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职工工资及津贴补贴进行了调标并对2014年的进行了补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5.11万元,占 99.6 %;城乡社区支出 0万元,占 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6.82万元,支出决算为75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2%。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0.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6.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34.39万元,完成预算的81.88%,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49万元,完成预算的83.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4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49万元,占9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占2.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3.4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7个、来宾12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49万元,下降16.2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下降55%。具体原因如下:制定了接待及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厉行节约规定及自治区的十项规定。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2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1.32万元。
(三)其他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