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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博州招商局决算公开

2016年08月19日 16:56  州招商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能:

①拟订自治州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州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运行情况的调研、考核评价和综合分析,并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自治州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②组织、协调、推进跨地区重大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交流活动;指导自治州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有关招商引资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洽谈和实施中的问题。

③负责组织自治州有关企业参加各类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招商项目发布会和名、优、特、新产品博览会。

④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外省区驻博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其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业务;负责自治州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日常工作。

⑤负责自治州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调研工作,开展推介、洽谈、签约、实施工作;负责自治州招商网站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开展经济技术协作基础的咨询、论证、中介服务。

⑥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办理区外投资企业优惠证。

⑦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 :负责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组织人事、固定资产、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单位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州内外经贸洽谈会的组织参加工作;承担自治州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册编制工作;负责与外省驻疆企业联合会的联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招商科:拟订自治州经济技术协作、招商引资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项目前期工作,编制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可研报告和项目资料,提出招商项目工作建议和措施;承办自治州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跟踪、服务和落实工作;负责招商网站运行、管理、维护及有关招商事宜;负责经济技术协作和招商引资相关统计、信息工作;协调实施开发区、工业园区招商项目;承办州内外经贸洽谈会的组织参加和会议会展签约项目工作。

二、 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州招商局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简称自治州经协办)牌子,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全额预算管理,为自治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州招商局(经协办)列全额事业编制9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博州招商引资(全口径)项目开工211个,计划总投资179.53亿元,已完成投资128.81亿元,其中:

1、区外项目118个,到位资金109.25亿元,同比增长9.25%,与十一五末相比,增长159.25%;完成自治区下达区外到位资金110亿元目标任务的99.32%。

2、区内项目93个,到位资金19.55亿元。

根据产业结构分类:

1、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已开工116个,已到位资金83.62亿元,同比增长72.34%,完成自治州下达工业目标任务80亿元的104.52%,占全口径项目到位资金的64.92%。其中:新建项目开工79个,到位资金55.83亿元,占全州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6.77%;续(扩)建项目开工37个,到位资金27.79亿元;占全州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3.23%。

2、一、三次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已开工95个,到位资金45.19亿元。

3、规模以上工业项目已开工35个,到位资金55.75亿元,同比增长19.23%,其中:新建项目开工27个,到位资金41.48亿元,续建项目开工8个,到位资金14.27亿元。

第二部分 招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州招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243.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3.2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243.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3.28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07万元,占60%;其他收入99.21万元,占4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万元,占58%;项目支出103.08万元,占42%。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144.07万元、144.07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60%,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4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07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36万元,支出决算为14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7%。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预算的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5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万元,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 万元,占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占5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9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2个、来宾17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万元,下降1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增长23 %。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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