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自治州党委编办设2个内设机构、1个下设机构、1个所属事业单位。
(一)内设科室
1、 内设综合科(监督检查科)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依法行政、组织人事、固定资产、财务、政府采购、档案、修志、保密、信访、老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全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负责受理“12310”机构编制举报电话和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检举、投诉。
2、 内设业务科
负责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审核工作;研究拟订全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党政机关各部门职能配置和调整工作;审核县(市)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机构设置和县(市)、乡(镇)机构编制分类、人员编制总额;负责全州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及统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编制使用通知单》的办理和审核工作。
(二)下设机构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隶属于自治州党委编办管理,相当于科级。
主要职责:依法对州直事业单位进行法人登记和监督管理;受自治区委托依法对自治区驻州事业单位进行法人登记和监督管理;依法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负责州直事业单位进行相关业务培训;负责州直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咨询和网上登记等工作;承担政务与公益中文域名管理的有关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三)所属事业单位
行政审批办。隶属于州党委编办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自治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业务工作;承担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等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具体事务;指导、督促、检查各级行政机关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处理工作;及时掌握并向自治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度情况,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州党委编办行政编制8名。实有在职8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2名,内设科室科级领导职数3名;州事登局行政编制3名,实有在职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行政审批办全额事业编制3名,实有在职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退休人员3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为抓手,全年共开展各项创建活动4次。组织召开专题学习研讨8次。举行党员互助金及爱心募捐活动2次。
2、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一是动态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二是从严格控制超编进人。全年没有出现超编进人等违规现象。三是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四是加大机构编制调剂力度。调剂解决了涉及民生领域部门的缺编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盘活了机构编制资源,提高了机构编制的使用效益。五是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机构编制落实工作。六是做好调查研究。全年到各县市和服务单位开展调研4次,撰写调研文稿4篇,为今后开展工作打下扎实基础。七是做好机构编制和招录招聘争取工作。八是加大宣传,树立机构编制红线意识。
3、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日常工作和简政放权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州党委编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59.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7.1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8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159.6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9.45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15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72万元,占99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4万元,占1%。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95万元,占96 %;项目支出5.5万元,占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159.20万元、159.20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73%,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41.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8月工资及津补贴调表,并对2014年进行补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05万元,占97%;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2.79万元,支出决算为14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2%。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的49%,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占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占1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3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个、来宾 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下降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减少32 %。具体原因如下:因油价降低,各单位搬入综合楼集中办公,接待批次(人数)减少等原因使公务用车和接待费用降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3万元,比2014年增加3.05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办公室搬家及为新增人员购置物品、新增水电费支出项目等原因。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无大型设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其他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