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社会文化活动;辅导、培训群众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承办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挖掘、整理、保护及开发利用全州各民族文化艺术资源,承担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等工作。
二、人员情况。
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15(2016年编制18人根据博州党编办〔2016〕24、56号文件核减编制3名)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在职实有人数13人(副高2人,一般干部8人,工勤人员3人其中合同制工人1人);退休人数10(领导干部5人,一般干部5人)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2016年开展(承办)群众文化活动场9(次),协办场4(次)。
1.举办“迎新春 庆新年”秦腔专场演出活动。与博乐市锦绣社区、锦绣社区秦剧团联合举办为期4天的秦剧专场演出,演出了新编反腐倡廉话剧及对委托秦剧传统剧目。
2.举办博州农民画冬季创作培训班,来自全州两县两市40名农民画爱好者参加了为期一周的培训。
3.协助举办2016年博乐市蒙古族迎新春“团拜会”,并由我馆群众文化辅导员乌云娜担任晚会总导演。
4.举办“春之韵”博州2016元宵歌会暨赛里木之声合唱团汇报演出活动。
5.承办2016《中国好声音》全国城市海选新疆博州赛区比赛初赛、复赛,决赛(协办)。
6. 6月举办“第十一个文化遗产日”暨博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周活动,13日,举办了“白音查干”杯八省区蒙古族长调民歌比赛博州地区选拔赛,最终评选出2名选手代表博州参加在内蒙古举办的八省区蒙古族长调民歌比赛;举办博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图片展;在博乐市区流动LED宣传非遗法。
7.举办2016年博州第二届青少年“江格尔”说唱比赛。
8.与博乐市党委宣传部、博乐市文体局联合举办博乐市南城区街道2016年“凝聚正能量 共筑中国梦”广场文化艺术节开幕式。
9. 9月与自治区民间文艺家协会联合承办了我们的节日博尔塔拉那达幕草原节-中国西部山歌会,活动邀请了来自全国十二省、区、市约50名歌手参加。共承办了开幕式、山歌会比赛及闭幕式三场大型活动。评选出中国西部山歌会“十佳歌手”,我州1名选手入选。
10.举办迎国庆博州农民画展 ,此次展出的115幅农民画作品全部由来自博州二县二市汉、维、哈、回等民族农民画作者创作的,其中还有聋哑残障农民画作者创作的作品,受到了博州各族群众的热烈欢迎。
(二)创作、创编、获奖情况
1.博州文化馆赛里木之声合唱团助力南城区街道办事处获由博乐市党委、博乐市文体广新局主办的“唱响民族情 共筑中国梦”爱国主义歌曲合唱比赛获第一名的好成绩。
2. 2016年5月我馆选送小品《月亮之花》获自治区“群星耀天山”戏剧曲艺决赛二等奖;戏曲小品《走在博乐》、《博尔塔拉亚克西》、《超越血缘的母爱》获优秀奖,我馆获组织奖。
3. 8月,我馆辅导、创作的文艺作品参加“水润天山”全疆水利职工文艺汇演活动中获奖,舞蹈类节目《母亲,博尔塔拉》获三等奖;声乐类节目《金色草原》获优秀奖。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172,175.54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38,275.54元,其他收入133,900.00元,无事业基金弥补,年初结转和结余1,660,602.36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3,284,177.66元,其中:本年支出3,284,177.66元,无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1,548,600.24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72,175.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8,275.54元,占总收入的95.8%;其他收入133,900.00元占总收入的4.2%。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84,177.66元,其中:基本支出1,956,331.86元,占59.6 %;项目支出1,327,845.80元,占40.4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3,038,275.54元,支出决算3,154,521.34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4,521.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98 %,与2015年支出3054613.46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9907.88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支付2015年非遗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67,959.0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562.2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54,312.31元,支出决算为3,154,521.34元,完成年初预算170 %。超预算支出是由于拨入免费开放等项目资金。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0 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5,875.54元,其中:人员经费1,817,408.8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8,466.7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45750.02元,完成预算的92%,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320.02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30元,完成预算的54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元,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320.02元,占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30元,占 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0,320.0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0,320.02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30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 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430元。因各项演出共接待8批合计65人次用餐(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320.02元,较上年下降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30元,较上年持平%。“三公”经费支出合计较上年比较减幅4.8%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7100元,其中:货物类支出771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博州文化馆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