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1.主要职能。
主管专利工作和协调知识产权事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实施符合本州实际情况的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计划,知识产权战略。
(二)推进本州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指导县、市阿拉山口地区知识产权工作。
(三)统筹协调指导本州知识产权工作;负责本州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普及知识权法律知识,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和信息服务。
(五)行使专利行政执法职能,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指导、监督、检查县、市专利执法工作,受理县(市)、阿拉山口地区知识产权行政复议申请。
(六)负责本州专利实施工作;组织实施本州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指导县(市)、阿拉山口地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
(七)负责专利实施管理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认定、登记、备案工作;负责专利广告的出证工作。
(八)负责本州专利申请资助、专利实施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九)扶持、指导和监管本州专利服务中介机构。
(十)组织和开展本州群众性发明创造和知识产权学术交流活动。
(十一) 组织专利技术及新产品的交流交易活动。
(十二) 加强内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
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上级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设置。
博州知识产权局相当于副县(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博州科学技术局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博州知识产权局列参照事业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局长由科技局1名副局长兼任,副局长2名),2015年在职职工人数5人,退休1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
截止到8月底,自治州申请专利102件,其中发明19件,完成全年专利申请指标的44%。
申报2015年度自治区专利转化实施项目3项,争取到专项经费60万元。2016年度项目正在申报。
为我州2家高新技术企业和1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补助7万元资金,用于pct专利申请补助及专利技术研发。
(二)、知识产权的管理
制定了《博州2015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明确了2015年博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重点和工作措施,并将各项措施责任明确到部门。
印发了《关于下达2015年专利申请任务指标的通知》,将全州全年230件专利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并对重点企业专利申报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
提供专利申请、转化等方面咨询服务20余人次。
协助博乐市制定了《博乐市专利奖励办法》。
推荐自治州2项专利申报自治区专利奖。
对专利的申请资助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知识产权的保护
制定了《2015年自治州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转发了《自治区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处工作办法》、《自治区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 ‘闪电’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办结2014年专利侵权案件3件。新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4件,其中结案1件,2件因被请求人提请专利无效请求而中止,1件正在处理中。查处假冒专利案件9起,其中与博乐市共同办理5起,指导精河县办理4起,目前已全部结案。
对上一年度达成调解的1起专利侵权纠纷的执行进行了协调和落实。对3个专利权人提供了维权服务。
(四)、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
先后参加了“3·15”消费维权宣传、“4·18”宪法法律宣传、“5·26”“三下乡”宣传等活动,并于4月份组织20余家单位、企业深入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组织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5000份、《专利小助手》4000份、知识产权手提袋1000余个。在博乐市一小和二小组织了知识产权手抄报比赛。博尔塔拉报专题报道2期。
为博州300多名科技特派员做了《创新创业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专题讲座。1人参加了自治区组织的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培训。3人参加了自治区组织的专利侵权判定培训。温泉县20余人参加了在宜昌举办的知识产权培训。
第二部分 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州知识产权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85.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5.34万元,年初结转32.11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91.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1.64万元,年末结转25.68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5.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37万元,占68.4 %;其他收入26.96万元,占31.6%。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7万元,占 63.69 %;项目支出33.27万元,占36.31 %。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8.37万元、支出58.37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63.69%,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37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37万元,支出决算为5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六、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总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总预算的100 %。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占72.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占27.3%。具体情况如下:
1. 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 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万元。2015年共接待8批次、来宾35人(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同比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同比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经费支出91.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83万元,占总支出的45%,商品和服务支出15.07万元,占总支出的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5万元,占总支出的1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3.30万元,占总支出的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为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