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博州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人员情况等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自治州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自治州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自治州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州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国土资源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自治州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自治州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自治州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指导和审核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市矿产资源规划;参与报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自治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拟订并组织落实自治州耕地保护和开发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机制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组织落实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听证、发放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自治州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自治州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自治州重大专项土地调查,指导县市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自治州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制定和实施乡镇、村队用地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承担报自治区、自治州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实施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依法管理权限内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上报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编制并组织实施自治州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培育矿业权市场并指导矿业权依法流转。
10、依法对地质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和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指导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负责全州地质环境监测站、网的统一管理;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管理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指导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承担测绘管理责任;负责测绘单位资格审查发证和年检工作的初审,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管理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确认并管理测绘成果;依法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核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监督实施测绘标准,指导监督测绘产品质量管理。
13、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自治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14、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州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负责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的审查和推荐工作;开展自治州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和实施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依法监督管理不动产登记工作。
16、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博州国土资源局下设4个内设机构,直属11个事业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8个,全额事业单位2个,差额事业单位1个),2个派出机构(即自治州国土资源局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及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五台工业园区)。
(三)人员情况:
我局现有人员编制58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全额事业编制38名,事业工勤编制3名。差额事业编制3名。
至2016年未全局实有在职职工47人:其中机关在职人员11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全额事业(含依照)在职人员28人,事业工勤人员3人,差额事业在职人员2人(其中2人未进入统发工资),退休13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包括:博州国土资源局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博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 博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博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4452.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19.53万元,增长37.73%,支出4542.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95.65万元,增长39.91%。增加变化主要原因是:土地整理项目、工资等增加。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52.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1.60万元,占15.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2020.85万元,占45.39%;其他收入1719.67万元,占38.6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增加。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4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0.41万元,占18.28%;项目支出3711.86万元,占81.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增加。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结余43.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15万元,降低67.22%。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9.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万元,降低25.62%。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矿补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8.51万元,比上年增加0.43万元,增长5.3%,增加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没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7万元,占71.32%,比上年增加3.85万元,增长173.42%,增加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2.44万元,占28.68%,比上年减少3.42万元,降低58.36%,减少原因是节约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0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2016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8辆。
公务接待费2.44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4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工作检查、验收及其他地区国土资源局考察接待等。博州国土资源局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323人次。
(二)会议费支出决算2.13万元,比上年增加2.13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土地整理项目验收会议。
(三)培训费支出决算1.9万元,比上年减少0.58万元,降低23.38%,减少原因是培训人数减少。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度年初预算收入数475.28万元,收入决算数4452.12万元,增加3976.84万元,增长836.74%,增加变动原因是:土地整理项目增加。其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75.28万元,决算数711.6万元,增加236.32万元,增长49.72%,增加变动原因是:工资及社保费增加;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决算数2020.85万元,增加2020.85万元,增长100%,增加变动原因是:财政拨土地整理项目资金。
2016年度年初预算支出数475.28万元,支出决算数4542.27万元,增加4066.99万元,增长855.70%,增加变动原因是: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增加。其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75.28万元,决算数714.9万元,增加239.62万元,增长50.41%,增加变动原因是:工资增加。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2020.85万元,增加2020.85万元,增长100%,增加变动原因是:财政拨土地整理项目资金。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10.5万元,支出决算数8.51万元,减少1.99万元,下降18.95%,减少变动原因是:节约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变动原因是:没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8万元,决算数6.07万元,减少1.93万元,下降24.12%,减少变动原因是:节约开支。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5万元,决算数2.44万元,减少0.06万元,下降2.4%,减少变动原因是:节约开支。会议费预算2万元,决算相比预算增加0.13万元,增长6.5%,增加变动原因是:土地整理项目验收会议。培训费预算1.5万元,决算相比预算增加0.4万元,增长26.67%,增加变动原因是;培训人数减少。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博州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33万元,比上年增加36.98万元,增长165.46%,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增加。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829.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4.37万元,固定资产991.04万元,其中:房屋1773(平方米),价值145万元,共有车辆8辆,价值188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513.41万元。在建工程694.47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博州国土资源局没有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
2016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博州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计划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财政拨款收入:
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8(类)05(款)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类)05(款)06(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20(类)01(款)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20(类)01(款)05(项)反映用于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籍调查等方面的支出;220(类)01(款)10(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国土整治方面的支出;220(类)01(款)11(项)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220(类)01(款)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220(类)03(款)04(项)反映基础测绘方面的支出;229(类)99(款)01(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