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博州赛管委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新机编字[2004]111号、博州政办发〔2005〕3号文件成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规格为正县级,为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州人民政府授权行使县级人民政府的管理权限和职能。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2、依法研究制定在风景名胜区从事相关政策。
3、按环保的要求制定实施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和景点建设规划。
4、协调处理风景名胜区内发生的重大纠纷事件及安全事故。
5、积极争取风景名胜区(景点)建设项目的立项;争取国家、自治区对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和招商引资。
6、负责旅游单位服务设施项目的审批及规范化管理。
7、监督检查风景名胜区内各项执法管理活动。
8、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不断提高风景名胜区的知名度。
9、积极开展风景名胜区旅游等级创建活动。
10、完成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赛里木管委会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办公室(接待办)、资源保护管理科(挂畜牧、林业、水利、环保、文物科牌子)、项目科(挂发改科、招招商科牌子)、宣传科、建设科、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科(挂旅游科牌子)、财务科、综合执法局(下设林牧管护站)。设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
(三)人员情况
赛里木管委会核定总事业编制56名。分别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编制人数39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4名,科级领导职数14名;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全额预算管理;林牧管护站核定差额事业编制12名。
截止2016年12月31日, 赛里木管委会实际在职人数49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在职人员35名;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实际在职人数4名;林牧管护站实有在职人员10名。林牧管护站本年退休人员2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博州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本级决。
纳入博州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博州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单位本级 |
|
2 |
|
|
… |
|
|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234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315万元,增长281%,支出234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313万元,增长281%,结余14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28万元,增长949%。增加变化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到位较晚,而景区建设期短,将在次年进行建设。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3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92万元,占32%;事业收入1372万元,占6%;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380万元,占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到位较晚,而景区建设期短,将在次年进行建设。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万元,占6%;项目支出20670万元,占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到位较晚,而景区建设期短,合同未执行完,将在次年进行建设。
四、 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结余1467.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28万元,增长949%。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万元,降低1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减排专项支出(2111103)专项结余1.36万元,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审计决算,尚需要支付工程尾款。生态保护(2110401)专项结余1168万元,主要为项目未审计决算。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2120805)专项资金结余19.96万元,属于合同未执行完;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2166004 )专项资金结余14万元,为赛里木湖景区旅游规划编制合同款。其他旅游服务与管理支出(2160599)专项资金结余83.39万元,主要为该建设资金到位较晚,而景区建设期短,将在次年进行建设。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与保护(2120108)专项资金结余180.73元,主要为项目资金到位较晚,而景区建设期短,将在次年进行建设。
五、 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13万元,比上年增加125万元,增长142%,增加原因是景区举办冬季旅游活动,为确保环湖道路畅通使得车辆燃油费及维护费用增加及景区目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和承担州政府的接待任务。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万元,占82%,比上年增加102万元,增长142%,增加原因是景区举办冬季旅游活动,为确保环湖道路畅通使得车辆燃油费及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39万元,占19%,比上年增加22万元,增长130%,增加原因是景区目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和承担州政府的接待任务,且历年欠款未清结。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博州赛管委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且景区区域面积广,景区垃圾清运、执法管理、资源保护等车辆运行车本大等。2016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8辆,保有量为8辆。
公务接待费39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万元,主要是景区目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和承担州政府的接待任务,且历年欠款未清结,鉴于以上原因本年州政府安排40万元公务招待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景区招待费用。在使用过程中,我委制定了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履行公务接待标准。博州赛管委国内公务接待400批次,4500人次。
(二)会议费支出决算3.88万元,比上年增加0.65万元,增长21%,增加原因是景区参加涉及旅游等方面会议增加。
(三)培训费支出决算21.45万元,比上年增加13.88万元,增长184%,增加原因是景区加大了对职工到先进景区交流学习力度。
六、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度年初预算收入数495万元,收入决算数23344万元,增加22849万元,增长4616%,增加原因是:本年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增加。其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56万元,决算数7592万元,增加7236万元,增长2033%,增减变动原因是:2016年国家文化和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专项中央基建投资(赛里木湖保护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资金960万元;自治州安排2016年政府债务资金5000万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减变动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业务。
2016年度年初预算支出数495万元,支出决算数22016万元,增加21521万元,增长4348%,增加原因是:本年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增加。其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356万元,决算数7612万元,增加7256万元,增长2039%,增减变动原因是:本年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增加;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减变动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业务。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13.65万元,支出决算数213万元,增加199.35万元,增长1461%,增加原因是:景区举办冬季旅游活动,为确保环湖道路畅通使得车辆燃油费及维护费用增加及景区目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和承担州政府的接待任务。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2.8万元,决算数173.6万元,增加160.8万元,增长1257%,增长原因是:景区举办冬季旅游活动,为确保环湖道路畅通使得车辆燃油费及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85万元,决算数39万元,增加38.15万元,增长4489%,增长原因是:景区目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和承担州政府的接待任务。会议费预算0.38万元,决算相比预算增加3.5万元,增长921%,增长原因是:景区参加涉及旅游等方面会议增加。培训费预算0万元,决算相比预算增加21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动原因是:景区加大了对职工到先进景区交流学习力度。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5万元,比上年增加622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我委在赛里木湖景区1304平方公里区域工作,工作范围大,任务多,涉及的工作面广,并且景区各项工作尚处于初步建设阶段,各项成本费用较大,特别是景区设施维修维护以及项目申报、对外宣传等工作使单位交通费、差旅费、招待费等支出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468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53万元,固定资产3493万元,其中:房屋13105(平方米),价值2247万元,共有车辆8辆,价值14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客车和);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618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项目支出决算12236.12万元。
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如下:
1.中国·新疆国际露营大会资金
2016年中国·新疆国际露营大会资金的安排有效的加快了景区旅游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赛里木湖景区各项大型户外活动项目举办较少,景区活动宣传资金不足。为加快赛里木湖景区发展步伐,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丰富人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大众生活质量为目的,提高景区知名度,由州财政安排34.6万元,专项用于2016年中国·新疆国际露营大会活动的举行。
该项目资金专项用于2016年中国·新疆国际露营大会活动,当年实际支付34.6万元。该专项资金由州财政负责监督管理,我委严格按专项资金用途使用,根据合同要求分期执行,做到专款专用。该项目资金的及时安排落实,有效保证了合同的履行,保障了资金的按时支付,有利于2016年中国·新疆国际露营大会的顺利开展,本次活动得到广大户外及旅游爱好者的高度关注及响应,提升了景区的形象和知名度,让游客切身体会了赛里木湖景区的美丽生态环境,并促进了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
2. “访惠聚”驻村工作经费
“访惠聚”驻村工作经费在驻村工作中旨在充分发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作用。访惠聚”驻村工作经费的设立,是经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导向,以千方百计解决群从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目的,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各族群众的心坎上。为保障赛里木湖管委会“访惠聚”驻村工作组的工作开展,贯彻自治州党委、政府的驻村工作要求,由州财政安排3万元,专项用于赛里木湖管委会“访惠聚”驻村工作组的工作经费。
该项目资金专项用于赛里木湖管委会“访惠聚”驻村工作组的工作经费,当年实际支付3万元。该专项资金由州财政负责监督管理,我委严格按专项资金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该项目资金的及时安排落实,有效保证了赛里木湖管委会“访惠聚”驻村工作组的访民情工作,提升了工作组为民办实事的惠民生工作,加强了工作组的聚民心作用,切切实实的让工作组更好的为群众办实事。
3. 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安排有效的保障了景区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赛里木湖景区各项建设事业起步较晚,景区各项保护设施不完善,项目建设资金不足。为加快赛里木湖景区发展步伐,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由州财政安排960万元,专项用于赛里木湖景区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该项目资金专项用于赛里木湖景区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的保障,当年实际支付960万元。该专项资金由州财政负责监督管理,我委严格按专项资金用途使用,严格按合同要求分期执行,做到专款专用。该项目资金的及时安排落实,有效保证了合同的履行,保障了建设项目资金的按时支付,有利于赛里木湖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更好地服务游客。
4. 国家重点风景区规划与保护项目专项资金
国家重点风景区规划与保护项目专项资金的安排有效的加快了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赛里木湖景区各项建设事业起步较晚,景区各项设施不完善,项目建设资金不足。为加快赛里木湖景区旅游资源优势向旅游产业发展优势转化步伐,把赛里木湖景区打造成旅游精品景区和以提升景区旅游服务质量与水平、吸引游客为目的,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由州财政安排9637万元,专项用于赛里木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景区管理运行经费。
该项目资金专项用于赛里木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当年实际支付9637万元(1、政府债券资金7600万元,其中:用财政政府债券资金2600万元归还工商银行贷款本金;用政府债务资金5000万元专项解决景区2016年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2、景区管理运行经费2037万元)。该专项资金由州财政负责监督管理,我委严格把关建设标准,严格按专项资金用途使用,严格按合同要求分期执行,做到专款专用。该项目资金的及时安排落实,有效保证了合同的履行,保障了建设项目资金的按时支付,有利于赛里木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使景区旅游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更好地服务游客。
5.赛里木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
赛里木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的安排有效的加快了景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赛里木湖景区各项建设事业起步较晚,景区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完善,项目建设资金不足。为加快赛里木湖景区发展步伐,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保障水生态体系安全为目的,由中央和州财政安排640万元,专项用于赛里木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项目。
该项目资金专项用于赛里木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的工作,当年实际支付640万元。该专项资金由州财政负责监督管理,我委严格把关建设标准,严格按专项资金用途使用,严格按合同要求分期执行,做到专款专用。该项目资金的及时安排落实,有效保证了合同的履行,保障了建设项目资金的按时支付,有利于赛里木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更好地服务游客。
6. 赛里木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草原补偿专项资金
赛里木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草原补偿专项资金的安排有效的加快了景区草原补偿工作的顺利开展。赛里木湖景区各项建设事业起步较晚,景区草原补偿机制不完善,草原补偿资金不足。为加快赛里木湖景区发展步伐,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立合理的草原补偿机制,优化投资环境,加强草原管理和生态保护,维护农牧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由州财政安排6万元,专项用于赛里木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草原补偿项目。
该项目资金专项用于赛里木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草原补偿项目工作,当年实际支付6万元。该专项资金由州财政负责监督管理,我委严格把关补偿标准,严格按专项资金用途使用,严格按合同要求分期执行,做到专款专用。该项目资金的及时安排落实,有效保证了合同的履行,保障了草原补偿费用的按时支付,有利于赛里木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草原补偿项目的顺利实施,更好地服务游客。
7. 赛里木湖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水管道项目专项资金
赛里木湖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水管道工程专项资金的安排有效的加快了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赛里木湖景区供水管道已出现严重老化迹象,致使景区供水安全性差。为加快赛里木湖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使景区功能日益完善,提升景区的投资吸引力,努力把赛里木湖景区打造成旅游精品景区和以提升景区旅游服务质量与水平、吸引游客为目的,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由州财政安排10.24万元,专项用于赛里木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水管道工程专项资金。
该项目资金专项用于赛里木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水管道工程,当年实际支付10.24万元。该专项资金由州财政负责监督管理,我委严格把关建设标准,严格按专项资金用途使用,严格按合同要求分期执行,做到专款专用。该项目资金的及时安排落实,有效保证了合同的履行,保障了建设项目资金的按时支付,有利于赛里木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水管道工程的顺利实施,使景区旅游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更好地服务游客。
8. 赛里木湖景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赛里木湖景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有效的加快了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赛里木湖景区各项建设事业起步较晚,景区各项设施不完善,项目建设资金不足。为加快赛里木湖景区旅游资源优势向旅游产业发展优势转化步伐,把赛里木湖景区打造成旅游精品景区和以提升景区旅游服务质量与水平、吸引游客为目的,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由州财政安排293.68万元,专项用于改善赛里木湖景区旅游发展的基础条件和重点旅游项目的建设及特色旅游项目的开发。
该项目资金专项用于改善赛里木湖景区旅游发展的基础条件和重点旅游项目的建设及特色旅游项目的开发工作,当年实际支付293.68万元。该专项资金由州财政负责监督管理,我委严格把关建设标准,严格按专项资金用途使用,严格按合同要求分期执行,做到专款专用。该项目资金的及时安排落实,有效保证了合同的履行,保障了建设项目资金的按时支付,有利于赛里木湖景区旅游发展项目的顺利实施,使景区旅游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更好地服务游客。
9. 赛里木湖景区综合服务基地工程专项资金
赛里木湖景区综合服务基地引水工程专项资金的安排有效的加快了景区综合服务基地引水工程的顺利开展。为加快赛里木湖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使景区功能日益完善,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满足景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林木灌溉及牲畜饮水等需要。由州财政安排13.6万元,专项用于赛里木湖景区综合服务基地引水工程。
该项目资金专项用于赛里木湖景区综合服务基地引水工程,当年实际支付13.6万元。该专项资金由州财政负责监督管理,我委严格把关建设标准,严格按专项资金用途使用,严格按合同要求分期执行,做到专款专用。该项目资金的及时安排落实,有效保证了合同的履行,保障了建设项目资金的按时支付,有利于赛里木湖景区综合服务基地引水工程的顺利实施,使景区旅游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更好地服务游客。
10. 赛里木湖景区旅游客运班线运行补贴专项资金
赛里木湖景区旅游客运班线运行补贴专项资金的安排有效的加快了景区旅游客运班线运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赛里木湖景区各项建设事业起步较晚,景区各项工作不完善,项目建设资金不足。为加快赛里木湖景区发展步伐,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满足当下旅游人士各种各样的旅游服务需求为目的,由州财政安排60万元,专项用于赛里木湖旅游客运专线运行项目。
该项目资金专项用于赛里木湖旅游客运专线运行项目的工作,当年实际支付60万元。该专项资金由州财政负责监督管理,我委严格把关建设标准,严格按专项资金用途使用,严格按合同要求分期执行,做到专款专用。该项目资金的及时安排落实,有效保证了合同的履行,保障了资金的按时支付,有利于赛里木湖旅游客运专线运行项目的顺利实施,是提升服务水平和惠民便民的具体体现,并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更好地服务游客。
11. 赛里木湖生态保护项目管理人员经费
为确保赛里木湖生态保护工程顺利开展,州党委召开赛里木湖生态保护项目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赛里木湖景区管委会高薪聘请施工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州财政审核,安排项目管理人员经费38万元,用于赛里木湖生态保护项目管理人员在景区工作期间的工资、伙食补助费、办公经费等支出。该专项资金的设立是有序开展景区生态保护工作的基础,是进一步加强景区工程建设管理,加快工程进度的保障。
该专项资金全部用于赛里木湖生态保护项目管理人员在景区工作期间的工资、伙食补助费、办公经费等支出,当年实际支付38万元。该专项资金由州财政负责监督管理,我委严格把关发放标准,严格按专项资金用途使用,严格按合同要求分期执行,做到专款专用。该项目资金的及时安排落实,有效保证了合同的履行,保障了项目管理人员工资的按时支付,有利于赛里木湖湖泊生态保护项目的顺利实施,更好地服务游客。
12. 赛里木湖景区管理运行经费
为加强赛里木湖景区各项管理工作,提高景区管理水平,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进一步增强博州全域全季旅游的吸引力,加快赛里木湖景区旅游资源优势向旅游产业发展优势转化步伐,切实发挥赛里木湖景区全州旅游产业发展龙头作用。赛里木湖景区将以创建国家级5A景区为指导,不断强化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开发和丰富旅游新线路、新业态、新产品,开展精准营销宣介,拓展新客源地,经州财政审核,安排赛里木湖景区管理运行经费538万元,用于赛里木湖景区日常管理以及景区宣传等支出。
该专项资金的设立是有序开展景区各项管理及宣传工作的基础,是景区规范管理、旅游开发等工作任务完成的保障,使景区门票收入逐年提高,特别是近年来,自治州把旅游业与民族文化、民族节庆、体育赛事相结合,通过拍摄电视专题片、举办民族节庆、体育赛事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赛里木湖景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13.文物保护项目专项资金
赛里木湖景区文物保护项目专项资金的安排有效的保障了景区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赛里木湖景区各项建设事业起步较晚,景区文物保护项目资金不足。为加强赛里木湖景区文物保护工作,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由州财政安排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万元。
赛里木湖文物保护项目总投资2万元,主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日常管护、资源普查等事项。该项目资金确保赛里木湖景区文物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政府采购情况
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政府采购计划156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1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3万元;实际采购150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6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8万元。
(五)其他
无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