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林业生态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开展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公益林管护、天然林保护及后续产业、森林公园及基础设施建设、护林防火和安全生活活动;组织林业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利用。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州哈夏国有林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天保办、护林防火办、综合业务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2012年10月,自治州编办核定事业编制26人、科级领导职数4人。截止2015年底有在职职工20人、退休职工14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 工勤人员14人。退休人员14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哈夏国有林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博州哈夏国有林管理局部门本级决算。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完成对2015年的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实施方案,完成对2015年度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实施方案,完成2015年度森林抚育10000亩清理修枝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具体见附件2015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博州哈夏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单位本年度收入10139223.7元,其中:天保森林管护资金3791400元、社会保险补助244000元、林业事业费2122123.7元、森林抚育资金1058000元、森林生态资金2469300元、扶贫项目资金400000元、其他林业资金54400元。
二、本年支出8924791.12元,结余为项目结余1194332.58元(零余额)。经营结余20100元。
其中:本单位本年度基本支出2055304.6元。
1、工资福利支出1415408.92元。其中:基本工资735890.92元,津贴补贴为491518元,十三月奖金46172元,绩效工资141828元,
2、商品服务支出为419160元。其中:办公费52000元,水费15000元,电费19000元,取暖费71000元,差旅费55000元,培训费35000元,专用材料87000元,专用燃料6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60元,接待费3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706714.78元。其中:退休费594459.68元,遗属生活补助112255.1元。
本年度基本支出结余为581.56元。
三、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为7962700元,其中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项目资金收入40354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基金项目收入2469300元;森林培育项目收入1058000元;扶贫资金400000元;
四、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为6768948.98元。
本年度项目资金结余为1193751.02元。
其中:1、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项目支出4035400元。
项目支出明细:社保支出244000元、办公费52000元、水费15000元;电费19000元、取暖费71000元、差旅费55000元、培训费35000元;专用材料费87000元、专用燃料费65000元、劳务费337224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160元。
本年度此项目结余为0元。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支出为1687967元。
项目资金商品服务支出明细:劳务费支出1687967元,本年度本单位此项目结余为781333元。
3、森林抚育项目支出为1045581.98元。
支出明细:劳务费支出1045581.98元,此项目结余为12418.02元。
4、扶贫项目资金400000元因到位晚于下年度使用
本单位本年度固定资产原值为3475456.38元、累计折旧713378.68元、净值2762077.7元,本年度无变化。
五、“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因财政未安排资金,支出使用的项目资金)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0万元,接待费0万元),其支出决算为项目资金支出16.92万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项目资金支出18.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项目资金支出16.9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项目资金支出16.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项目支出资金16.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92万元。
六、年度增减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因2015年工程项目增加。
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3、年末结转结余1194332.58元,比上年度减少1581867.42元,新增项目完工。
4、资产总计比上年度增加因2015年新增项目。
5、年末实有人数中2015年8月退休人员由社保发放工资。
6、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因项目增多需上山督查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博州哈夏国有林管理局
2016.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