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博州种子管理站是博州政府于1982年设立,根据博州政办发[2012]78号《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种子管理站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精神,我站隶属于自治州农业局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
㈠主要职责
⒈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种子管理法律法规;拟订种子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⒉负责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选育、推广和管理工作。
⒊组织实施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⒋负责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工作。
⒌组织协调备荒种子贮备和种子余缺平衡等工作。
⒍承办自治州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种子管理站2015年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2个内设机构(相当于科级)。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博州种子管理站列全额事业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副县级1名、正科级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名。2015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名,离退休人员3名。
㈠本站现有副县级领导干部1人,副高职称2人,中级职称4人,工勤2人。2015年较2014年相比,在职人员减少1人(退休、副高职称)。
㈡退休干部3人:正高职称(享受厅级待遇)1人,副高职称1人(新增),科级1人。较2014年增加1人(副高职称)。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㈠良种繁育规模生产与推进土地流转相结合。强化龙头企业的规模和效益拉动作用,完善企业+土地流转、企业+承包大户、企业+协会+农户的企农合作机制,扩大基地生产规模,形成规模效益。完成主要农作物种子田8.28万亩。棉花“三圃田”7873.2亩,棉花良种田5.2万亩。玉米制种1万亩地。小麦种子田1.2万亩,良种田1.1万亩。马铃薯等特色作物种子田500亩。同时继续扩大航天选育的春小麦新品种(系)兰航选3、4号良种繁育面积。
㈡良种推广与产业结构调整相衔接。根据博州现代农业发展、工业化进程和工业产业化需求,积极做好良种推广工作。完成良种推广面积263.87万亩,占全州总播面积267.33万亩的98%以上。棉花、玉米、甜菜、油葵良种覆盖达到100%,小麦达到98%以上。确定推广主要农作物品种30个,其中:推广棉花面积120.49万亩,主要品种11个。推广玉米面积82.83万亩,主要品种6个。推广春麦面积25万亩,主要品种2个;推广冬小麦面积5万亩,主要品种2个。推广油葵面积2.65万亩,主要品种2个。推广甜菜面积3.44万亩,主要品种4个。推广水稻面积0.05万亩,主要品种1个。推广大豆面积0.07万亩,主要品种2个。推广枸杞、马铃薯、番茄、杂粮杂豆、苜蓿、瓜果蔬菜等特色作物良种面积24.34万亩。
㈢新品种选育与科技创新相结合。承担自治区玉米作物品种区域试验项目3项,供试验品种(系)300余个,面积30余亩。开展自治州棉花、小麦、玉米等作物新品种展示3项,展示品种100个,展示面积300亩。建立抗病选育基地面积20亩,种植试验品种材料1000余份。从甘肃省航天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引进航天育种春小麦品种(系),对比试验品种30个,面积5亩。
㈣做好种子质量工作与提升服务能力建设相结合。加强种子质量监管,确保生产安全和农民利益。1-4月,及时组织州、县(市)种子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抽检3次,抽检作物5种类,种子样品1000个,代表种子量8000吨,合格率98%以上。对质量不合格种子进行转商处理,坚决严禁流入种子市场销售,从源头保障种子质量安全。组织州、县(市)种子检验员于5-10月,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对全州种子生产企业的棉花、小麦种子繁育田、杂交玉米制种田分别在苗期、中期、后期进行了3次田间检验。累计抽查3类主要农作物,30余个品种(品系),检验农作物种子田4.8万亩,代表面积8.1万亩,合格率98%以上。
㈤加大良种良法配套宣传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利用“科技之冬” 、“科技下乡”、“3.15”消费者权益日,大力宣传《2015年博州主要农作物品种布局指导意见》、良种良法配套高产栽培技术,进一步让农户掌握品种栽培技术要点,有效指导农户选用所确定的优质、安全、抗逆性品种。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咨询群众1.5万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30期,培训农户0.6万人次、检验人员100人次、技术人员200人次。
㈥力争种子项目建设资金支持。争取自治区、自治州财政良种繁育建设及新品种试验示范项目资金支持310万元。其中棉花、小麦“三圃田”及新品种试验示范田建设资金100万元;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及新品种(系)区域试验项目资金150万元;农业种子救灾储备专项资金60万元,进一步加快博州种业现代化发展步伐。
㈦开展效能建设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制定了《博州种子管理站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将效能建设工作与干部职工年度、季度考核、优秀个人、干部晋升、绩效工资等挂钩,设立奖罚惩治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单位管理制度,调动了干部职工干工作的积极性。组织检验人员开展“入村入户”种子检验服务活动,帮助购买种子的农户抽检种子质量,确保种子质量安全、种上“放心田”。
㈧深入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帮助村委会建立每日工作例会制度及考勤制度并抓落实。认真解决村两委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户走访,共走访500户次。开展精准扶贫帮困活动,累计慰问生活困难家庭12户,确定了5户特困户作为结对子帮扶对象。加强社会管控和社会稳定工作。每周“居马”日,工作组联合派出所、村委会对村里一所清真寺进行管控,查看有无异常情况。丰富村民文化生活。利用节假日积极组织开展了羽毛球、足球、篮球等体育活动。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州种子管理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75.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2.4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2.91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175.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1.5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2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2.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75万元,占91.1%;事业收入3.53万元,占2.48%;其他收入9.15万元,占6.42%。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3万元,占74.47%;项目支出43.79万元,占 25.53%。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130.9万元、130.9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6%,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8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津贴增加;部分项目完成,支出增加。
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农林水等支出130.9万元,占100%。
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4.15万元,支出决算为1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5%。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㈠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㈡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5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的65%,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60%。
㈡“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占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其中: 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个、来宾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增长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下降38%。具体原因如下:由于工作项目需要,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维护、燃料、过路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办公设备购置9万元(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饮用水设备)、专用设备购置17.8万元(购检验室人工智能气候室)、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42万元(驻村工作组购自行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㈠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㈡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㈢“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