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1.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
(2)制定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3)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4)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5)开展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6)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精河管理分局设4个内设机构(相当于科级):
(1) 办公室。
组织协调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组织人事、固定资产、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单位应急、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自然保护区的宣传教育工作。
(2) 资源保护管理科。
拟定自然保护区资源调查、资源保护的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建立资源档案;负责自然保护区资源林政执法、湿地恢复、封育及营造林等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等工作。
(3) 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拟订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抢救制度,制定野生动物救护工作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野生动物的救护、调查等科研活动;建立野生动物救护监测档案。
(4) 经营管理科。
拟订自然保护区资源开发、多种经营的规划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申报自然保护区多种经营项目;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参观、旅游活动。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1个。
2016年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编制数15人,参照公务员编制15人,工勤编制人数4 人。2016年实有人数22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13人,工勤在职人数4人,退休人员5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收入预算为1871088.66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元,其中基本支出1871088.66元。
基本支出预算1871088.66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95917.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437.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8733.76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23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000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与上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