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11张):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明细表》
《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9张)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四、单位资产负债情况(1张):
《资产负债简表》
五、部门决算附表(5张)
《资产情况表》
《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基本数字表》 《机构人员情况表》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六、填报说明附表(2张)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政府采购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林业建设和林场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开展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公益林管护、天然林保护工程及后续产业、森林公园及基础设施建设,护林防火和安全生产活动;组织林场林业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负责林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利用,发展林场经济。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纳入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关机关内设1个机构,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单位下设5个科室:办公室、财务室、天保办、护林防火办、综合业务室
(三)人员编制、实有人数
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单位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7人。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6名,其中:行政在职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6人。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8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部门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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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1063.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08万元,降低1.14%,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经营收入;支出1011.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3.86万元,增长44.8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扩大管护站主体及附属设施建设;结余609.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22万元,增长8.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资金下拨较晚未能及时支付管护站主体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款及质保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收入数265.47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798.2万元,增长300%;预算支出265.47万元,本年hickory与预算相比,增加745.98万元,增长281%。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项目资金增加,新增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6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3.6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项目资金增加,新增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收入为265.47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798.2万元,增长300%。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项目资金增加,新增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1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48万元,占20.61%;项目支出802.97万元,占79.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扩大管护站主体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
与预算相比情况:预算支出265.47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745.98万元,增涨比率281%。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扩大管护站主体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63.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08万元,降低1.1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经营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支出1011.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3.86万元,增长44.87%。其中:基本支出208.48万元,项目支出802.97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因退休人员工资由当地社保局发放;项目支出增大原因是2017年扩大管护站主体建设及管护站附属设施等建设。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09.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23万元,增长8.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资金下拨较晚未能及时支付管护站主体及附属建设工程款及质保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5.47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798.2万元,增长300%。预算支出265.4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745.98万元,增涨比率281%。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扩大管护站主体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1.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3.86万元,增长44.8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扩大管护站主体建设及管护站附属设施等建设。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天然林保护支出211.64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支出208.48万元;森林培育支出78.3万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27.47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94.43万元;其他林业支出165.1万元;其他扶贫支出26.03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66.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3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13.75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13.7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265.47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745.98万元,增长281%。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扩大管护站主体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数0万元,本年决算与预算一致。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无支出0万元,无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无支出0万元,无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数0万元,本年决算与预算一致。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609.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22万元,增长8.56%。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09.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22万元,增长8.56%,增加原因2017年度资金下拨较晚未能及时支付管护站主体及附属建设工程款及质保金。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8.96万元,比上年减少0.08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适当控制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6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08万元,降低0.4%,减少原因是适当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单位没有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积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护费。2017年度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5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18.96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2016年和2017年财政均未安排此项经费支出。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六、政府采购情况
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单位政府采购计划488.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7.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47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1.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563.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2.46万元,固定资产748.31万元,其中:房屋3769.54(平方米),价值204.41万元,共有车辆5辆,价值113.2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430.7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19.55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七个,涉及预算1314.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12.9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802.97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项目 (2110501)
2017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项目预算资金328.4万元,已全部到位,支出数为211.64万元,结转结余116.76万元。因资金下拨较晚,部分工程未实施,2018年继续使用。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及博州林业局对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保护要求,按照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的实际情况及上一年度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建设完成情况,制定了《博州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资金分配使用按照此方案执行。成立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加强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单独设立转移支付资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账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项目资金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综合评价结果: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项目实施,森林生态系统得以休养生息,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进一步巩固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良好成果。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项目 (2130209)
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预算资金339.73万元,已全部到位(上年结转79.74万元)支出数为294.43万元,结转结余125.04万元;因资金下拨较晚,部分工程未实施,2018年继续使用。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及博州林业局对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国家级公益林的管护要求,结合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实际情况及上一年度管护质量完成情况,制定了《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实施方案》,资金分配使用按照此方案执行;成立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加强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单独设立转移支付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账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综合评价结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实施,给聘用管护人员的工资、社保、绩效奖、取暖费得到保障,巡护车辆费、护林防火等支出保障国家公益林资源的的良好发展,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恢复,同时对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降低噪音、净化空气和水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资源管理项目(2130207)
2017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资源管理预算资金42万元已全部到位(上年结转42万元),2017年支出数为27.47万元,结转结余14.53万元;工程未验收,2018年继续使用。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及博州林业局对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保护要求,按照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的实际情况及上一年度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建设完成情况,制定了《博州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追加资金)实施方案》,资金分配使用按照此方案执行;成立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追加资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加强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单独设立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追加资金)账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追加资金)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综合评价结果: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追加资金改善民生,保持林区社会稳定,对实现林区和谐具有重大的长远意义,得到了良好的发展。
4、森林抚育工程项目(2130205)
2017年森林抚育资金49万元已全部到位(上年结转112.49万元),2017年支出数为78.3万元,结转结余83.19万元,工程未验收,2018年继续使用。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挪用该资金做其他用途,坚持严管林、质为先、慎用钱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成立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森林抚育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加强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单独设立转移支付资金森林抚育账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森林抚育工程项目资金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综合评价结果:森林抚育工程项目实施提高了职工收入,保护现有的森林资源,扩大了森林面积,提高林分质量,改善生态环境。
5、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2130299)
国有林改革补助资金上年结转213.73万元(含2016年天然林保护资金54.98万元,国有林改革补助资金158.75),2017年支出数为165.09万元,结转结余48.63万元,工程未验收,2018年继续使用。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及博州林业局对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使用要求,按照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使用方案》,资金分配使用按照此方案执行;成立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加强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单独设立转移支付资金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账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综合评价结果:国有林场改革补助工程项目实施,优先支出解决了2001年工龄买断一次性安置人员医疗及养老费用;种植业投入改善管护站职工生活条件,提高管护站生活水平,项目实施得到了良好的成果。
6、其他扶贫项目(2130599)
其他扶贫资金上年结转65万元,2017年支出数为,26.03万元,结转结余38.97万元,部分工程未验收,由于天气原因部分工程未实施,2018年继续使用。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及博州林业局对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保护要求,按照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的实际情况及上一年度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建设完成情况,制定了《博州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扶贫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资金分配使用按照此方案执行;成立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加强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单独设立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扶贫专项资金账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扶贫专项资金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综合评价结果:扶贫项目的实施,主要解决一线职工生产生活中所居住的管护站水、电等配套设施,从而改善管护站基础设施落后,使职工安心投入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得到良好发展。
7、棚户区改造项目(2210103)
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84万元全部到位,2017年支出数为0万元。结转结余资金84万元。由于本单位不具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条件此项资金待下年财政调剂。
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
综合评价: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社会公平、公正;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棚户区改造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可以密切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三部分 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1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11类05款01项:指211节能环保支出,21105天然林保护,2110501森林管护。
213类02款04项:指213农林水支出,21302林业,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
213类02款05项:指213农林水支出,21302林业,2130205森林抚育。
213类02款07项:指213农林水支出,21302林业,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
213类02款09项:指213农林水支出,21302林业,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
213类02款99项:指213农林水支出,21302林业,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
213类05款99项:指21305扶贫,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博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