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口

2016年度博州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部门决算补充公开

2018年11月25日 20:0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成立于1989年6月,为科级事业单位,主管单位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气象局。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州人民政府有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落实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气象局有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计划、部署和指示。负责全州人工防雹、增水点的布设安排,协调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

(2)争取国家、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项目支持,督促检查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负责博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负责制定博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博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法规建设;负责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负责博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的计划和供应;负责博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的年检和技术保障,强化“三证”制度的管理。

(6)做好博州人工影响天气科学研究的管理工作;负责博州人工影响天气科学研究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7)负责博州夏冬季人工增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及跨地区、跨部门人工影响天气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做好突发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

(8)负责博州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建设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负责博州人工影响天气大中型现代化建设项目中技术装备的统一布局、立项和方案制定。

(9)负责博州人工影响天气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开发研制、推广应用和技术服务。

(10)负责博州人工影响天气专项经费的日常管理。

(11)负责组织博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学术交流和人员培训。

(12)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气象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情况: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比上年相比无变化,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 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关于成立自治州防雹雷达站的通知》(博州编字[1989]29号)文件,对人员编制进行了核定,核定我单位事业编制5名;截止2016年12月,我单位事业编制5名(其中工勤人员3名)、退休人员1名,共计6名,年末实有在职人数5人,退休人员1名。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博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州党委、州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人影办的大力协助下,在博州气象局的直接领导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紧紧围绕防灾、减灾及经济发展为宗旨,在全疆气象局长会议和全疆人影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研究成果,坚持全面的现代化观,发展与改革并重,合理应用经费,促进了现代化气象服务总体效益的发挥,加大对人才、技术、设备的投入力度,加快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发展,在全体人影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博州的经济发展和农牧业丰收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财务工作在财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按照《农业等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人员经费的正常发放和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尤其保证了人影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

第二部分 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州人影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98.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27万元;事业收入110万元,为财政预算外拨款;气象服务支出包括:防雷及人工增水、增雪经费55万元,单位捐赠收入返还经费(湖北气象局捐赠收入)55万元;其他收入:包括2016年兵团第五师增水经费10万元,自治区人影15年先进奖金0.96万元,利息收入0.01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为193.05万元:上年结余支出数为0万元;本年支出数为193.05万元:其中专用基金弥补事业支出差额1.9万元,利息收入基金弥补事业支出差额0.01万元;其他收入支出(2016年兵团第五师增水经费支出)2.92万元,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比结余7.08万元,结余原因为到账时间较晚16年12月30日到账,无法全部及时支出,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8.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27万元,占3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10万元,占55%;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97万元,占6%。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8万元,占38%;项目支出119.87万元,占6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77.2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9.18万元、专用基金弥补事业支出差额1.9万元,利息收入基金弥补事业支出差额0.01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4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了123.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防雷及人工增水、增雪经费及单位捐赠收入返还经费(湖北气象局捐赠收入),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转为财政预算外拨款,为事业收入,项目资金来源变化;减少了雷达运转经费,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2万元,占8%;气象服务支出64.95万元,占84%;其他气象事务支出6万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27万元,支出决算为7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4.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福利、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67万元,相比上年无增减变化;支出决算为0.67万元,相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占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占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费用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7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国内公务接待1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5万元;与预算相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与预算相一致。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博州人影办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1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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