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博州药检所负责自治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检验工作;负责食品和部分保健食品检验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药学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州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对突发、群发、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负责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药抽验任务;接受委托检验和提供药检技术服务;承担本地、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和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的其他工作.
博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内设四个科室,药品检验室,食品检测室,微生物检测室,业务行政办公室。
博州食药所是独立的法人事业机构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药检所部门决算包括:博州药检所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博州药检所(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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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407.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4万元,增长1.0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调增,社保基数调增,人员经费增加;支出395.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2万元,降低0.72%,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25日拨入实验仪器设备购置20万元,实验室建设尾款20万元未支付;结余40.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58万元,增长28.54%。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25日拨入实验仪器设备购置20万元,实验室建设尾款20万元未支付。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0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46万元,占85.3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59.66万元,占14.65%。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307.92万元,决算数407.1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2.22%,差异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食品药品抽检、重大公共卫生、公岗工资社保等项目支出。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31万元,占81.74%;项目支出72.23万元,占18.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307.92万元,决算数395.5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8.46%,差异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食品药品抽检、重大公共卫生、公岗工资社保等项目支出。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47.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15万元,增长5.5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调增,社保基数调增,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376.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5万元,增长4.8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食品药品抽检、重大公共卫生、公岗工资社保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04.23万元,项目支出72.23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万元,降低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转结余全部是其他资金。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307.92万元,决算数347.4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2.84%,差异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食品药品抽检、重大公共卫生、公岗工资社保等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07.92万元,决算数376.4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2.26%,差异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食品药品抽检、重大公共卫生、公岗工资社保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347.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15万元,增长5.5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食品药品抽检、重大公共卫生、公岗工资社保等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5万元,增长4.8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食品药品抽检、重大公共卫生、公岗工资社保等项目支出。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38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工资福利支出296.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05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307.92万元,决算数347.4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51%,差异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食品药品抽检、重大公共卫生、公岗工资社保等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07.92万元,决算数376.4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88%,差异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食品药品抽检、重大公共卫生、公岗工资社保等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预算。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支出0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未安排预算。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40.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58万元,增长28.54%。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万元,降低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56万元,比上年减少0.39万元,降低18.7%,减少原因是按控制一般性支出要求,压减了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万元,占96.79%,比上年减少0.29万元,降低16.11%,减少原因是按控制一般性支出要求,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3.21%,比上年减0.1万元,降低66.67%,减少原因是按控制一般性支出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博州药检所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未安排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车辆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路过桥费等。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5万元,主要是接待自治区检定院工程师就餐费用等。博州药检所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次,6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2.08万元,决算数1.5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5%,差异主要原因按控制一般性支出要求,压减了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年底扎帐,公务接待费未报销。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1.7万元,决算数1.5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1.18%,差异主要原因按控制一般性支出要求,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38万元,决算数0.0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6.84%,差异主要原因按控制一般性支出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博州药检所单位日常公用经费27.46万元,比上年减少9.01万元,降低24.70%,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25日拨入实验仪器设备购置20万元,实验室建设尾款20万元未支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19.09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情况:2018年预算拨款277.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3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及人员经费、单位日常公用支出,根据预算拨款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和单位日常业务开展所需经费。根据单位预算项目,对预算使用绩效进行评价,药品抽样检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消毒餐(饮)具抽验检验、仪器设备检定、标准物质(对照品)及试剂购置等进行评价。
1.重大公共卫生支出-食品药品检验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重大公共卫生支出-食品药品检验专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预算调整数为28.23万元),执行数为5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不能发生一次重特大药品安全事故和药害事件;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依据和保障。各级医疗机构了解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要求并主动上报。;二是通过各类检验,提高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餐饮企业的质量意识,促进营造良好的经营生态环境。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不全面;二是执行数比预算数大,存在超支现象。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等列入预算;二是制定有效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严格按预算数执行。
2、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抽检经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抽检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预算调整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16.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博乐市区餐饮具进行抽样检验,用科学手段发现和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为全面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监督执法提供可靠证据;二是加强节点餐饮服务监管工作,促进全州餐饮服务总体水平的提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不全面;二是执行数比预算数大,存在超支现象。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把抽检经费等列入预算;二是制定有效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严格按预算数执行。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部门名称 |
博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
年度 主要 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实际执行(万元) |
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保障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 |
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 ;社会保障经费 ;住房公积金 ;办公经费 ;维修(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离退休费 ; |
307.92 |
30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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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26 |
3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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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抽样检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抽验文件要求,完成对博州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抽验药品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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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3 |
7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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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 |
按自治区要求完成博州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
消毒餐(饮)具抽验检验 |
对辖区内的消毒餐(饮)具进行抽检、检验 |
仪器设备检定、标准物质(对照品)及试剂购置 |
按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目录对所用仪器送检,并购置实验所需标准物质(对照品)及试剂。 |
金额合计 |
307.92 |
30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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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49 |
39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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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年度 总体 目标 |
目标1:药品抽样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治区抽验文件要求,按规定完成对博州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抽验药品检验,为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目标2:按自治区要求完成博州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时上报数据。 目标3:对博乐市区餐饮具进行抽检检验,用科学手段发现和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为全面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监督执法提供可靠证据。 目标4:为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可靠,检验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目录对所用仪器送检,并根据检验任务购置所需标准物质(对照品)及试剂。 目标5: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检测项目的能力验证,派出业务人员外出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 |
目标1:药品抽样检验对博州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45批次药品进行了检验,其中药品监督检验70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0批次,不合格率0;基本药物25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1批次,不合格率4%;中药饮片专项检验50批次,检出不合格药材16批次,不合格率32%,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目标2: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实施了药品安全检验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对博州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进行了监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10例(严重不良反应30例,占14.2%),达到百万人口625例(规定百万人口4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16例,达到百万人口319例(规定百万人口200例);化妆品43例,百万人口118例(规定百万人口45例),县级行政区域覆盖率达到100%,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目标3::对博乐市区餐饮具进行抽检检验,完成141家餐饮服务企业餐饮具消毒检验监测,覆盖大中小型餐饮服务企业、学校、托幼食堂。 目标4:按照今年工作任务情况,根据国家强制检定目录规定检定仪器58台套,玻璃量具一套及温度计15支;按实验所需及时购买标准物质(对照品)及试剂,保障了检验等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目标5:参加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五个检测项目的能力验证,提高业务人员的检验能力;上半年采用仪器设备厂家工程师来本所现场培训的方式,进行了液质质、微波消解、超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顶空进样器等仪器设备的调试、安装、使用等培训,共计20余人次参加。年内外出培训共计16人次,培训内容有全区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培训班、中国医院药物警戒系统部署推进会及北疆片区地县级监测工作培训、第十六期全国地市药检系统模块化培训班、2018年全区实验室搬迁与检验检测能力保持培训班、新疆首届基层皮肤科学学科建设及科主任高峰论坛、知识分子读书班。 |
年 度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检验样品批次(批次) |
按2018年自治区抽验文件任务要求,完成检验 |
对博州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45批次药品进行了检验,其中药品监督检验70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0批次,不合格率0;基本药物25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1批次,不合格率4%;中药饮片专项检验50批次,检出不合格药材16批次,不合格率32%。 |
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例)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率百万人口4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百万人口200例,化妆品百万人口45例 |
对博州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进行了监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10例(严重不良反应30例,占14.2%),达到百万人口625例(规定百万人口4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16例,达到百万人口319例(规定百万人口200例);化妆品43例,百万人口118例(规定百万人口45例),县级行政区域覆盖率达到100% |
餐饮具抽样检验 |
分类对大、中、小型餐饮企业及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抽检。 |
对博乐市区餐饮具进行抽检检验,完成141家餐饮服务企业餐饮具消毒检验监测,覆盖大中小型餐饮服务企业、学校、托幼食堂。 |
开展业务培训 |
计划开展培训20次。 |
上半年采用仪器设备厂家工程师来本所现场培训的方式,进行了仪器设备的培训,共计20余人次参加。年内外出培训共计16人次,培训内容有全区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培训班、中国医院药物警戒系统部署推进会及北疆片区地县级监测工作培训、第十六期全国地市药检系统模块化培训班、2018年全区实验室搬迁与检验检测能力保持培训班、新疆首届基层皮肤科学学科建设及科主任高峰论坛、知识分子读书班 |
质量指标 |
检验数据准确率(%) |
保证检验结果数据准确率达100% |
145批抽验药品数据准确率100% |
抽检覆盖率(%) |
抽检工作覆盖博州辖区,覆盖率100% |
抽检工作覆盖博乐市、温泉县、精河县、阿拉山口,覆盖率100%,基本药物按自治区局文件要求进行了全项检验。 |
检定仪器设备送检率(%) |
对本年度使用的需检定仪器100%送检 |
按照今年工作任务情况,根据国家强制检定目录规定检定仪器58台套,玻璃量具一套及温度计15支,检定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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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检验结果上报及时率(%) |
药品检验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均按规定时限上报, |
药品检验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均按规定时限上报,无超时限行为。 |
社会效益 指标 |
加强检验工作产生的社会效益 |
全年不能发生一次重特大药品安全事故和药害事件;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依据和保障。各级医疗机构了解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要求并主动上报 |
药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全州全年未发生一次重特大药品安全事故和药害事件;积极认真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依据和保障,全州药品安全质量整体水平提高;药品抽检覆盖率高,影响面大,提高了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安全质量意识,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提升。各级医疗机构了解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要求并主动上报,安全用药/医疗器械的意识加强。 |
生态效益 指标 |
加强检验工作产生的生态效益 |
通过各类检验,提高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餐饮企业的质量意识,促进营造良好的经营生态环境。 |
通过各类检验,提高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餐饮企业的质量意识,促进营造良好的经营生态环境,药品行业的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加强检验工作产生的可持续影响效益 |
为科学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促进全州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向好。 |
为科学监管和药品品安全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全州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向好。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客户满意率 |
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满意度,客户满意率达95%以上。 |
博州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满意度提高,客户满意率达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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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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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 |
预算单位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0 |
执行数: |
16.53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其中:财政拨款 |
16.53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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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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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对博乐市区餐饮具进行抽检检验,用科学手段发现和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为全面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监督执法提供可靠证据。 |
对博乐市区餐饮具进行抽样检验,完成141家餐饮服务企业餐饮具消毒检验监测,覆盖大中小型餐饮服务企业、学校、托幼食堂。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餐饮具抽样检验 |
分类对博乐市大、中、小型餐饮企业及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抽检检验。 |
对博乐市区餐饮具进行抽样检验,完成141家餐饮服务企业餐饮具消毒检验监测,覆盖大中小型餐饮服务企业、学校、托幼食堂。 |
质量指标 |
检验数据准确率(%) |
保证检验结果准确率达100% |
检验结果准确准确率100% |
抽检覆盖率(%) |
抽检工作覆盖博乐市大中小型餐饮服务企业、学校、托幼食堂,覆盖率100% |
抽检工作覆盖博乐市大中小型餐饮服务企业、学校、托幼食堂,覆盖率100% |
时效指标 |
检验报告出具及时率(%) |
检验报告出具及时率100(%) |
检验报告出具及时率100(%) |
社会效益 指标 |
加强餐饮服务监管产生的社会效益 |
加强节点餐饮服务监管工作,促进全州餐饮服务总体水平的提升。 |
餐饮企业的质量意识,促进营造良好的经营生态环境,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
生态效益 指标 |
加强餐饮服务监管产生的生态效益 |
餐饮服务业的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
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促进营造良好的经营生态环境。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加强餐饮服务监管产生的可持续影响效益 |
及时消除餐饮服务安全隐患,规范餐饮服务企业经营行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
餐饮服务企业对餐饮具的质量意识逐步提高,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餐饮具群众满意度 |
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餐饮具安全的满意度。 |
人民群众对餐饮具安全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
自治州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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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重大公共卫生 |
预算单位 |
博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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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
55.7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55.7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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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目标1:药品抽样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治区抽验文件要求,按规定完成对博州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抽验药品检验,为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目标2:按自治区要求完成博州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时上报数据。 目标3:为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可靠,检验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目录对所用仪器送检,并根据检验任务购置所需标准物质(对照品)及试剂。 目标4: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检测项目的能力验证,派出业务人员外出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 |
目标1:药品抽样检验对博州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45批次药品进行了检验,其中药品监督检验70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0批次,不合格率0;基本药物25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1批次,不合格率4%;中药饮片专项检验50批次,检出不合格药材16批次,不合格率32%,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目标2: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实施了药品安全检验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对博州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进行了监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10例(严重不良反应30例,占14.2%),达到百万人口625例(规定百万人口4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16例,达到百万人口319例(规定百万人口200例);化妆品43例,百万人口118例(规定百万人口45例),县级行政区域覆盖率达到100%,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目标3:按照今年工作任务情况,根据国家强制检定目录规定检定仪器58台套,玻璃量具一套及温度计15支;按实验所需及时购买标准物质(对照品)及试剂,保障了检验等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目标4:参加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五个检测项目的能力验证,提高业务人员的检验能力;上半年采用仪器设备厂家工程师来本所现场培训的方式,进行了液质质、微波消解、超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顶空进样器等仪器设备的调试、安装、使用等培训,共计20余人次参加。年内外出培训共计16人次,培训内容有全区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培训班、中国医院药物警戒系统部署推进会及北疆片区地县级监测工作培训、第十六期全国地市药检系统模块化培训班、2018年全区实验室搬迁与检验检测能力保持培训班、新疆首届基层皮肤科学学科建设及科主任高峰论坛、知识分子读书班。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检验样品批次(批次) |
按2018年自治区抽验文件任务要求,完成检验 |
对博州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45批次药品进行了检验,其中药品监督检验70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0批次,不合格率0;基本药物25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1批次,不合格率4%;中药饮片专项检验50批次,检出不合格药材16批次,不合格率32%。 |
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例)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率百万人口4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百万人口200例,化妆品百万人口45例 |
对博州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进行了监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10例(严重不良反应30例,占14.2%),达到百万人口625例(规定百万人口4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16例,达到百万人口319例(规定百万人口200例);化妆品43例,百万人口118例(规定百万人口45例),县级行政区域覆盖率达到100% |
开展业务培训 |
计划开展培训20次。 |
上半年采用仪器设备厂家工程师来本所现场培训的方式,进行了仪器设备的培训,共计20余人次参加。年内外出培训共计16人次 |
质量指标 |
检验数据准确率(%) |
保证检验结果数据准确率达100% |
145批抽验药品数据准确率100% |
抽检覆盖率(%) |
抽检工作覆盖博州辖区,覆盖率100% |
抽检工作覆盖博乐市、温泉县、精河县、阿拉山口,覆盖率100%,基本药物按自治区局文件要求进行了全项检验。 |
检定仪器设备送检率(%) |
对本年度使用的需检定仪器100%送检 |
按照今年工作任务情况,根据国家强制检定目录规定检定仪器58台套,玻璃量具一套及温度计15支,检定率100%。 |
时效指标 |
检验结果上报及时率(%) |
药品检验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均按规定时限上报。 |
药品检验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均按规定时限上报,无超时限行为。 |
成本指标 |
检验成本 |
完成检验任务预计支出为15万元 |
完成检验任务支出为15万元 |
社会效益 指标 |
加强检验工作产生的社会效益 |
全年不能发生一次重特大药品安全事故和药害事件;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依据和保障。各级医疗机构了解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要求并主动上报 |
药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全州全年未发生一次重特大药品安全事故和药害事件;积极认真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依据和保障,全州药品安全质量整体水平提高;药品抽检覆盖率高,影响面大,提高了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安全质量意识,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提升。各级医疗机构了解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要求并主动上报,安全用药/医疗器械的意识加强。 |
生态效益 指标 |
加强检验工作产生的生态效益 |
通过各类检验,提高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餐饮企业的质量意识,促进营造良好的经营生态环境。 |
通过各类检验,提高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餐饮企业的质量意识,促进营造良好的经营生态环境,药品行业的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加强检验工作产生的可持续影响效益 |
为科学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促进全州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向好。 |
为科学监管和药品品安全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全州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向好。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客户满意率 |
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满意度,客户满意率达95%以上。 |
博州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满意度提高,客户满意率达95%以上。 |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8(类)05(款)05(项):指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7(款)99(项):指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10(类)04(款)09(项):指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10(类)10(款)50(项):指事业运行,210(类)10(款)99(项):指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