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1、部门机构设置:我院是二类公益性差额事业(县级)单位。从业人员有224人其中在职86人聘用138人。退休26人,享受抚恤金1人,援博干部3人。事业编制人数95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5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8名
2、基本职能: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蒙医医院(简称“博州蒙医医院”)成立于1984年,隶属于自治州卫生局管理,位于博乐市团结北路13号。是以蒙医药为主、蒙西医结合、集蒙医药研究、科研、医疗、教学为一体的全州唯一一所非营利性二级民族综合医院,是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湖北省中医院对口支援单位,新疆医科大第一附属医院协作单位,国家执业医师考试蒙医实践技能考点之一、全区蒙医药学术会承担单位。
3、预算单位构成:是一级预算单位。
二、 人员构成情况。
2016年末现有在职职工224人,其中:正式职工86人其中县级5人科级干部18人,长期聘用人员138人。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在自治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和自治州卫生局的关心、支持、帮助下,博州蒙医医院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年和纪律教育年活动”为契机,以推进质控精细化管理工作为重点,不断强化内涵建设,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全面实现“两个效益”的同步增长奠定了基础。
第二部分 博州蒙医医院2015年度部门
决算表
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州蒙医医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743.92 万元,其中:医疗收入2601.5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962.92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374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0.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万元(专项资金结余)。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743.92万元,其中:医疗收入2601.50万元占69%、财政拨款收入962.92万元,占26%;其他收入179.50万元,占5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74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0.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962.92万元、959.92万元。结余3万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2.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工资福利支出847.62万元占88%;商品和服务支出6.7万元占1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59万占11%,项目资金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2.92万元,支出决算为95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 %,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0万元。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9.92元,其中:人员经费847.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5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工资等;公用经费6.7万元主要是办公费。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