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1、部门机构设置:我局是依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正县级)单位,核定行政编制6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名,其中局领导职数2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综合科、离休科、关心下一代工作工作委员会办公室3个正科级科(室)。
2、自治州党委老干部局依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自治州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离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掌握自治州老干部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时向自治州党委反映重要问题和提出建议;制订或参与制订自治州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
2.协助各级党委和组织部抓好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老干部政治学习、阅读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
3.调查研究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费、医疗、住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
4.组织引导老干部和各级老年组织积极参与“两个文明”建设;总结推广老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协助解决老干部发挥作用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全州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跨省、跨地区安置及老干部信访工作。
6.指导全州各老年组织开展活动;负责离休干部健康疗养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做好老干部的服务工作。
7.协调各新闻宣传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现实作用,宣传老干部工作的经验等。
8.指导协调老年组织开展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休干部及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事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预算单位构成:是一级预算单位。
二、 人员构成情况。
2016年末有在职职工8人,其中:正式职工:行政在职人数4人,处级1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1人、科员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2人(正科级);工勤人员2人(驾驶员)。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㈠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分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的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安排部署,着力增强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打造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忠诚的干部队伍。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规定和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思想观念爬坡过坎、维稳意识强化提升”和“对党绝对忠诚”专项教育。班子成员分别赴延安参加中组部组织的全国老干部局长业务培训班和“访惠聚”驻村工作队;1名少数民族干部连续两年被抽调至自治州党委“去极端化”大宣教活动办公室;1名干部被自治州党委组织部选派到湖北省委党校学习两个月;3名干部参加了自治区、自治州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累计达30天。经我们筛选、推荐、上报,自治州经信委蒙古族老干部工作人员根沙同志被评为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并被遴选为全国20名优秀老干部工作者之一,为博州唯一,全疆唯一,西北五省唯一,既是其本人的光荣,也是我们全局、全州、全疆的自豪。
㈡坚持廉洁自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纪律教育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民主集中制民主决策议事程序,严格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认真开展作风建设“三项治理”和“小金库”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两个不准”等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制度,对“五公”经费开支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定期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抓全局、谋发展、求实效,着力提升老干工作水平
㈠落实政治待遇,充实精神生活。组织各族离退休老干部参加自治州组织的重大会议、集中学习、宣讲报告、文艺演出、巡回宣讲、主题节日等活动达29次2400余人次。组织500余名离退休老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在庆祝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庆祝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老年书画展;并走访慰问州直离休干部和遗孀40名,送去慰问金(品)3.05万元。组织州直116名各族离退休人员赴内地开展了红色旅游和健康疗养;组织州直20余名厅级退休干部和10批次400余名各族离退休老干部赴两县两市考察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做好伊犁州、阿勒泰地区、昌吉州、克拉玛依等地离退休老干部来博参观考察服务等工作。收集、印刷800本《老干部工作文件选编(2006-2016)》下发至各县(市)老干部局和州直各单位,用于掌握和指导老干部工作。
㈡落实生活待遇,提高幸福指数。“两节”之际,慰问州直离退休人员和离休干部遗孀4280余人次,发放慰问金90.4万元;审批、发放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和遗孀的取暖费、生活困难补助11.50万元和82名离休干部遗孀18.45万元特殊困难救济费。投入17.4万元为州直49名离休干部和1850余名退休干部分别赠订了《老年康乐报》和《金秋》;探望生病住院老干部140余人次,送去慰问金(品)共计8万余元;为离休干部和副厅级以上退休干部定制生日蛋糕;全年接访、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30余件,做到落实率100%;协助办理老干部丧葬事宜14人次,在《博尔塔拉报》上刊发去世老干部讣告4次。
㈢弘扬正能量,助力社会发展。在全州各族离退休干部中广泛开展“我看博州变化”、“我看民生建设”、“我看‘十三五’”等主题征文活动。在博尔塔拉报社的大力支持下,开辟“老干部正能量”专访专栏,征文72篇,推荐至报社优秀征文20篇,老干部参加专访14次28人。积极发挥自治州关工委 “五老”队伍作用。组织各族511名“五老”人员深入机关单位、乡镇村队、街道社区及学校开展各类讲座6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200余人,用实际行动支持自治州党委的各项工作。
三、抓稳定、明目标、促和谐,坚决贯彻落实州党委指示精神㈠围绕总目标,确保全面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在全体干部职工和各族离退休老干部中宣讲中央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和自治区、自治州各项维稳措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陈全国书记“8·30”、“9·17”讲话精神等集中政治学习6次;坚决落实自治州党委维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响应期间和周末公交站台执勤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在公交站台执勤157天,平均每人执勤314个小时;在街道备勤384个小时;参与“文明劝导”3天18个小时。未被各级督查组通报。
㈡立足总目标,开展民族团结融情活动。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营造民族团结创建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和老干部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并组织了局机关干部职工“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会;与青得里镇定吉格村9户各族困难群众结成亲戚,全局干部自费为每位结对亲戚赠送1份《博尔塔拉报》,帮助1名结对亲戚解决就业问题,为1户结对亲戚解决苹果销路问题;自费2800元为过冬取暖的结对4户亲戚各运送2吨煤炭,切实落实好“九个一”工作内容,真正做到一次结亲、终生结缘。
四、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深入推进城乡党组织共建共促
全力配合州党委组织部开展好“访惠聚”工作。村新建成双语幼儿园投入使用,村委会院落地面硬化、绿化工程全面完工。完成全村2271亩土地的流转,打机井一眼,实现了全村耕地滴灌化。介绍26名各族群众从事保安、保洁和厨师工作。筹集各类资金250余万元,成立了博乐市“金畜”、“宝丰”两个专业扶贫养殖合作社。认真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60条措施,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农村、进宗教活动场所。评选表彰了30名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和优秀“四老人员”等。
第二部分 博州党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见附件2016年决算1-22张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博州党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0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0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3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5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留待2017年春节慰问)。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万元,占66%;其他收入105万元,占34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万元,占90%;项目支出31万元,占1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197万元、148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45%,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下降1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减少;压缩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万元,占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8%。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 %,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元,其中:人员经费1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其中: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占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万元,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下降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下降。下降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和自治州相关规定,压缩开支。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8万元万元用于办公费用、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用、取暖费、差旅费等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按照政府购置相关要求,进行政府采购0.9万元,其中:货物是0.9万元,占100%。
(三)其他情况。
我局无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