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基本职能: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州食药监管局) 组建于2002年8月,属自治州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位于博乐市南城五台路。是统一管理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县级)行政单位。机构编制: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科)、食品管理科、药品管理科、行政许可科、纪检(监察)组。下设两个事业单位:博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博州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支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领导职数4名,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工勤事业编2名,稽查支队事业编10名,实有人员25人,县级4人,科级11人,工勤人员3人,(非领导职务5人),退休3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药品抽验工作不断完善。2015年共完成药品抽验任务188批次。其中一般药品监督抽验120批次,不合格5批次,基本药物抽验39批次,中药饮片抽验25批次,不合格16批次,医疗器械抽样4批次,保化品抽样4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2批。
2、不良反应监测进一步加强,全年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12例(其中严重的15例、新的4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42例。
3、一是加大食品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二是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确保饮食用药安全。
4、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及时下拨县市应急装备款6万元,确保执法装备到位。下发了《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制定了《十三五应急体系规划建议》,为应急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做好区庆60周年卫生保障工作,认真按照重大活动要求,制定应急预案,缜密细致部署,圆满完成我州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是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及时向自治区食药监局、博州党委政府汇报,认真做好职能、机构、队伍、装备等前期摸底调查,经广泛征求意见,现已修改完善《博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州制定的《博州地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已呈报自治区审定。待批准后,我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将与全州地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一并进行。
6、是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月)、农村集市等活动,选派宣讲员到村队、社区,宣讲发放食品药品宣传单、饮食用药安全“小册子”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截至目前,全州食药监系统累计发放宣传材料20万余份,现场接受咨询1.2万余人(次),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二部分 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 534.07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531.11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2.96 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 519.2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519.26 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82 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31.1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39 万元,占 94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其他收入 31.72 万元,占 6 %。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19.2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69 万元,占 53 %;项目支出 244.57万元,占 47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499.39 万元、 499.07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99.07 万元,占本年支96 %,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06.25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新增支付原综合办公楼工程款156.38万元,另外,2015年新增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增资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食品药品监管事务支出 496.07万元,占 99.3 %;其他支出 3 万元,占 0.7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16.16 万元,支出决算为 49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230.88 %。
六、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54.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33.1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4.25万元、津贴补贴79.79万元、奖金34.25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8.18万元、伙食补助费1.41万元、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75万元、退休费9.56万元生活补助6.33万元、住房公积金16.7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万元;公用经费 21.3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2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邮电费1.78万元、取暖费3.61万元、物业管理费2.11万元、差旅费0.72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培训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专用材料费、劳务费1.44万元、工会经费1.39万元、福利费1.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8万元。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5 万元,支出决算为16.25 万元,完成预算的104.8%,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4.96万元,完成预算的 110.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29 万元,完成预算的64.5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96 万元,占 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29 万元,占 0.26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4.9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4.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6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29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29 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25 个、来宾 18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4.96 万元,下降9.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29 万元,下降 33.8%。具体原因如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杜绝公车私用,严格接待标准,杜绝公款吃喝。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1.3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协议采购19.1万元,自行询价采购6.4万元。
(三)其他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