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利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水利部2020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会议精神做好我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自治区水利厅、气象局会商对春季洪旱灾害形势分析,今年春季全疆很可能呈现洪旱交替的形势,春季发生融雪型洪水和局地干旱的可能性并存,应提前做好全疆春季洪水和局地干旱防范应对准备。
根据博州气象、水文资料统计分析预计:2020年度春汛期间平均气温较常年略偏高;积雪雪深比历年同期平均值相比偏多7.7%;大部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偏多近2成。根据博州河流年径流特性分析:我州主要河流2020年河道来水量博尔塔拉河、精河为平水略偏丰。预计博河来水量约偏多4.2%,精河来水量约偏多6.4%;大河沿子河来水量约偏多9.7%。主要河流洪水规模为一般洪水,流域性大洪水概率较低,但小型融雪型洪水需加强防范,造成原因主要是冬季高山区积雪略多于历年同期水平,春季降水略偏多。结合去冬今春气象及水文资料分析,预计春夏季局部阶段性干旱概率较大。为全面做好2020年春季防汛抗旱工作,按照自治区及自治州的统一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备汛工作
要深刻认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验和警示,再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3.14”讲话和“两个坚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三个转变(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认真检视当地水旱灾害防御存在的不足,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早安排、早准备,周密部署,细化防御措施,理顺信息报送渠道,统筹推进各项防汛备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二、加强水雨情预报预警和防汛值守
各单位要密切监视天气和水情变化,做好对重要天气过程和主要河流重大汛情的跟踪监测,及时开启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做好对山区暴雨和山洪的实时监测,做到提前预报、及时预警、有效应对。各级防汛抗旱机构要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联络会商,动态分析洪旱变化趋势,及时提出应对措施,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各级防汛部门要强化值班制度,确保雨情、汛情、险情、灾情信息报告、防汛抗旱调度指令传达渠道畅通。
三、着力抓好防春汛、抗春旱工作
要加强春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山洪监测预警预报,及时组织力量排查、清理山洪沟、河道,确保洪水安全下泄。要认真研判水情,全面了解掌握春季来水和水库蓄水情况,科学制定用水计划,抢修供(输)水设施,避免出现因缺水而导致的旱情发生。
四、全力做好安全度汛工作
㈠进一步做好水工程(水库)安全度汛。要强化水工程防汛“三个责任人(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巡查责任人)”的落实,按照管理权限,汛前要全部完成水库“三个方案(预报预警方案、汛期运行调度方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审批,并指导开展防汛抢险演练。要开展水工程检查、巡查,在汛前全部完成险情排查自查和隐患整治工作,尤其是2019年水库隐患整治工作尚未完成的水库,汛前必须完成。要强化水工程(水库)汛期运行调度,严格执行水库汛限水位,做好防汛抢险物料储备,组织抢险队伍和机械,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支撑,确保主汛期安全度汛。
㈡全力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一要突出抓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及时发布收到的预警信息,提早做好防范工作。二要抓好山洪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尤其是做实山洪灾害易发区各项防范措施。三要重点抓好人员转移避险。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人员安全。四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培训、演练,增强群众防御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五要建立健全应急、水利、旅游、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等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山洪灾害防御体系,协同山洪灾害防御。
㈢进一步加强河道防洪工作。要结合河长制工作,进一步落实河道防汛责任人,将河道防洪纳入河长制工作,全力推动河道防洪工作。及时开展河道查险巡查工作,做好险工险段除险加固、河道清障、行洪通道疏通等工作,确保大河重要堤防不发生决堤,中小河流洪水安全可控,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㈣有序推进水利设施水毁修复。要对照梳理出的2020年度水利设施水毁修复清单,建立水毁修复项目台账,提早落实各项措施,及时细化修复方案,千方百计推进水毁修复进度,确保主汛期前完成各项修复任务,为安全度汛提供有力保障。
五、及时开展汛前检查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突出重点,适时开展汛前检查。对主要河道、重点山洪沟、重点水利工程、交通道路过洪设施、山区牧民居住点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都要登记造册,明确责任,限期排除。对堵塞的河道、山洪沟及交通桥涵要提前疏通,对堤防险段要提前加固,对水库、渠首等重点水利工程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处于危险区的人员(特别是山区牧民)要及早迁移避险,确保水库安全蓄洪、泄洪,充分发挥防洪抗旱的调节作用。
六、做好抗洪抢险救援物资准备和突发洪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今年春季,全州各级要落实储备防洪袋20万条(其中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博河流域管理处各4万条),储备防洪铅丝30吨(其中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博河流域管理处各5吨),联络准备抢险机械、车辆70台辆(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各20台辆,博河流域管理处10台辆),同时各级防汛机构加强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的联系,保证能及时投入抗洪抢险。一旦出现险情、灾情,按照分级分部门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立即启动预案进行应急处置,确保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七、做好抗旱工作
各县市(特别是精河、大河沿子河等易春旱的灌区)在抓好防汛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抗旱准备工作,重点防范因气温剧烈变化导致河道来水骤减造成的阶段性用水紧张,尤其是精河县春季用水短缺。一是做好灌溉计划和工程准备,及时引水灌溉;二是抓好水库安全蓄水和抗旱井的维修配套,各县市要落实抗旱服务队的人员、设备,提高应急抗旱能力;三是抓好高效节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增强节水抗旱能力;四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工程供水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博州政发〔2013〕22号),厉行节约用水,严控开荒地用水。
八、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对本地防汛抗旱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防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各单位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春季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自治州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