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州自然资源局,博乐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工改牵头部门,就州疾控中心、民政局、州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项目建设单位的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结合我局近期印发的《自治州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再次重申对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监督手续就擅自开工项目,应责令立即停工整改,项目建设单位负首要责任。
通过讨论发现,项目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然资源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未办理导致的。通过现场了解到具体审批部门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存在人手严重不足、组件上报不及时、且项目建设位也不能及时准确提供办理供地所需材料等问题。
针对堵点问题,州自然资源部门表示,由州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支援县市,加快办事效率,州局可随时进行服务指导,协助市局向上跑办业务。同时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资料收集提交工作提供服务指导,确保服务对象少跑腿。
今后,州工改办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审批人员的培训,并要求各牵头部门主动作为,各审批部门要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对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在审批环节,材料能精简的精简,能共享的共享,从而有效解决基本建设程序倒置问题。
审核人: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