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自治区《关于启动实施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发改办〔2016〕1479号)精神。
二、目标任务
充分用好用足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切实将援疆助学金用好、用实。
三、主要内容
《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博州籍学生实施方案》主要涉及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资助原则与对象;二是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三是资助程序;四是加强组织领导;五资助工作要求。
四、涉及范围
本《实施方案》内容具体,指导性和操作性都很强,涉及发改、教育、扶贫、民政、财政、组织、宣传、公安、审计、湖北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等多个部门的通力配合和支持,需要分别落实有关政策并开展工作。
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是落实《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要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切实做好援疆助学金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五、执行标准及执行主体
本《细则》内容具体,指导性和操作性都很强,涉及教育、编制、人社、财政、发改、住建、红十字会、团委、妇联、民政、卫计委、工会等多个部门的通力配合和支持,需要分别落实有关政策并开展工作。
各县市政府是落实《细则》的责任主体,要依据《细则》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县域内的具体配套政策并落实。
六、关键词诠释
内地普通高校博州籍学生:博州籍内地普通高校就读的家庭困难本科生、专科生和预科生。
七、惠民利民举措
从2016年-2020年,援疆资金资助内地高校就读博州籍学生,资助范围包括:农村建档立卡的困难家庭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烈士、伤残军人家庭子女及孤儿学生,每人每年可获得6000元资助金。
文件链接:《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博州籍学生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