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并发表一系列讲话。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始终把改革作为破解发展难题的有效办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大论断和科学部署,使标准化改革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符合自治州党委和人民的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的需求,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5〕101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29号)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州实际和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制定《自治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明确标准化改革第二阶段目标,有序推进自治州标准化工作改革。
二、主要内容
全文从优化标准体系、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公开公益类标准、提升管理水平、人才培养、政府部门联动、经费保障八个方面确定了主要任务,明确各牵头部门职责,保障目标任务完成。
三、内容说明
全文在自治区文件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州实际进行了修改
㈠强制性地方标准清理的权限在自治区一级,地州只能制定推荐性农业地方标准,或者受自治区委托制定其他地方标准,因此对这一章节内容做了删减。
㈡优化推荐性地方标准体系一章节中根据权限和标准化目前开展的工作进行了修改。
㈢团体标准是由团体按照团体确立的标准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由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目前团体标准还在探索阶段,自治区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放开团体标准的建立,因此博州正在尝试建立团体标准。
㈣ 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这是结合“放管服”工作要求落实标准化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目前开展的重点工作。
㈤加强中亚区域标准化工作主要由自治区层面推动,地州主要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因此对这一章节做了删减。
㈥提升标准化科学管理水平中内容根据州科技局意见修改。
㈦推动公益类标准向社会公开,自治区已经建立新疆标准信息服务网,以供社会免费查阅,地州主要做好企业宣传工作,帮助企业查询所需标准文本。
㈧制定地方标准化法规制度的权限在自治区,因此对这一章节内容做了删减。
㈨强化标准化经费保障中内容根据州财政局意见修改。
文件链接:《自治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