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惠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工作要求,鼓励引导“新疆人游博州”疆内转起来,让游客享受最大的出行优惠,全面激活旅游市场,加速疫情后旅游市场复苏,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博州制定出台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游博州·爱新疆”优惠政策(修订)》(博州政办发〔2020〕7号),以下简称《优惠政策》。
二、《优惠政策》出台依据
㈠ 《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17〕6号)
㈡ 《关于加快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博州党发〔2012〕5号)
㈢ 《自治州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博州党办发〔2018〕109号)
三、《优惠政策》主要内容
㈠ 实施景区免门票活动。2020年5月1日至6月30日,全州所有A级旅游景区免费向游客开放。全年向全国医护人员、公安干警、劳动模范和19个省区援疆干部及其亲属免门票开放,向博州企事业单位在景区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党建、团建、科考等活动免门票开放,向博州籍游客免门票开放。7月1日至年底,对新疆籍游客实行半价优惠。
㈡ 派发千万旅游专项电子消费券。2020年5月开始,分二期向博州居民和全疆游客派发价值1000万元的博州旅游专项电子消费券,第一期向全州居民派发,第二期向全疆游客派发。全州各旅游景区的旅游服务企业、经营商户和全州地方注册的住宿(含旅游民宿)、餐饮、购物、游乐等旅游服务企业、经营商户均可通过注册平台报名参加活动。
㈢ 开展千万加油票大赠送活动。2020年5月1日至6月30日,对来博州旅游的自驾游客,在博州辖区内(不含第五师双河市)住宿1夜以上,均可在线抢10万张总价值1000万元的加油票。游客可在赛里木湖景区、温泉天泉景区、圣泉景区、冷水鱼公园、阿日夏特景区、博乐市博河景区、怪石峪景区、阿拉山口边境旅游区、精河县滨河景区等景区中,任选三家景区游览并通过验证后,即可在博州境内加油站使用,赠完为止。
㈣ 实施“游博州·爱新疆”中大奖活动。2020年5月1日至6月30日,对在博州地方注册酒店住宿1夜以上、在游乐场所消费1次以上的游客,按照属地原则,分别由博乐市、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和赛里木湖景区负责,每周日汇总,各开奖一次。5个奖池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各1万元,二等奖各2名奖金各0.5万元,三等奖各4名奖金各0.2万元。开奖结果在博州政府网、博尔塔拉报、博州零距离、“游博州·爱新疆”APP等公共平台上公布。
㈤ 实施自驾车游赛里木湖景区活动。2020年5月1日起,赛里木湖景区每日限进自驾车1500辆,继续执行2019年冬季旅游价格政策,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SUV电动车租赁继续执行2019年冬季旅游优惠价格,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
㈥ 实施激励奖补旅行社活动全年对旅行社引客入博实施奖励。具体为:
⑴ 组织游客乘坐专列来博州旅游,在博州住宿1夜以上、游览2处以上景区的,游客人数在300—500人(含)的,奖励5万元;500人以上的,奖励8万元;住宿2夜以上、游览2处以上景区的,游客人数在300—500人(含)的,奖励6万元;500人以上的,奖励10万元。
⑵ 组织游客乘坐飞机来博州旅游,在博州住宿1夜以上、游览2处以上景区的,按照组织游客人数给予以下奖励:游客人数在30—60人(含)的,按每位游客100元标准奖励;60人以上的,每趟包机奖励2万元。
⑶ 组织游客乘坐大巴来博州旅游,一次组团人数在40人(含)以上,在博州住宿1夜、游览2处以上景区的,按每位游客30元标准奖励;住宿2夜以上、游览2处以上景区的,按每位游客60元标准奖励。
⑷ 组织自驾车团队来博州旅游,一次组团自驾车10辆以上(含)、人数40人(含)以上,在博州游览2处以上景区、住宿1夜的,按每位游客30元标准奖励;住宿2夜以上的,按每位游客60元标准奖励。
⑸ 组织游客来博州旅游,年度累计1万人(含)次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