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月10日,精河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升各类从业人员、居民的火灾防范能力。

“根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以要加强销售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精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走进精河县滨河片区供销社烟花爆竹销售点,向片区供销社烟花爆竹销售点安全员郭建兰宣传烟花爆竹经营的法律法规,并对销售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郭建兰说:“现在我们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消防救援大队的工作人员非常认真负责地为我们做了前期检查,我们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确保销售点的安全经营。同时,在销售过程中,我们也会向消费者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安全意识。”

在入户检查宣传过程中,消防工作人员结合各经营户存在消防知识薄弱、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向经营户讲解了消防安全理论知识、消防器材的配备方法和使用方法、消防事故报警疏散方法等知识技能。重点为零售经营户讲解了烟花爆竹在进货源头、运输过程、货物储藏以及销售过程中的消防注意事项和防火要求,并提醒各经营户要结合店铺合理存储摆放烟花爆竹,规范店铺用火用电,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自觉及时排查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康宁社区烟花爆竹长期销售点负责人高思访对此次检查十分认同,她说:“临近春节,现在烟花爆竹也开始进入销售期,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对进货渠道的审核,采购合法合规的烟花爆竹产品。同时,加强培训,确保所有销售人员都持证上岗。接下来,我们将定期定点对烟花爆竹进行安全检查,让消费者买得放心。”

精河县消防救援大队还通过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开展正确燃放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入户宣传80余户。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扎实推进烟花爆竹火灾防控工作。精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李亮说:“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在规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事故的发生。”
审核: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