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生态环境部门协同水利、林草等多部门,以“保护一条河,生态一个州”为目标,全力推动博尔塔拉河全域生态治理工作。2023年博州全域水质稳定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河流、湖库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100%,城市建成区及农村无黑臭水体,赛里木湖入选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提升流域水源涵养能力。一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行“两高”项目动态清单管理,2023年清查存量“两高”项目6项。二是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2023年完成建设项目相符性分析112份。三是2022年以来争取到位中央专项资金2.24亿元,实施水污染防治项目7个,博尔塔拉河全域实现化学需氧量累计减排638.81吨、氨氮累计减排108.09吨。
持续推进水环境改善。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州“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要求,开展黑臭水体排查。二是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累计设置警示标牌34块,边界标识125个,保护区外围已安装护栏12604米,环境状况评估结果优秀。三是全力推进排污口排查,完成全州2个重点湖泊(岸线总长459公里)、8条河流(岸线总长1687.44)排查,排查率100%,未发现排污口。四是联合水利等5部门印发实施《自治州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持以水生态环境改善为核心,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五是定期对责任河湖开展巡河检查,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2023年全州四级河湖长465人累计开展巡河湖3504次,巡河里程34560公里,累计清理河湖塑料垃圾700余公斤。
强化生态水量控制。一是落实计划用水工作机制,加强动态调整,2023年全州科学合理利用洪水资源0.56亿立方米,实际灌溉用水量较计划用水量同比减少1.6%,较去年实际用水量同比减少4.8%。二是落实地下水总量控制与合理开发利用的要求,2023年实现非责任田地表水置换地下水0.05亿立方米。三是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及人工造林、种草、封禁治理、土地整治等各项措施,2023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1.01平方公里。
加强生态修复力度一。一是完成国土绿化20.65万亩并“落地上图”,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9.68%。二是争取专项资金2280万元,实施114个村庄绿化美化项目,苗木成活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95%以上、22%以上。三是2023年实施完成沙化土地治理50.61万亩,营造林18.61万亩,沙化草原改良32万亩。在治沙区域种植枸杞等特色林果16.4万亩。四是落实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湿地保护率达68%。五是全面推行林长制,2023年共完成巡林769次,排查火灾隐患18处,整改18处,隐患整改率100%。
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