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博州林草局以实现草畜平衡、草原生态良性循环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促进草原畜牧业与草原生态可持续发展,总结米尔其克草原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巩固成效,扎实推进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草原生态综合改革,助力博州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注重顶层设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加强草原生态修复、推动实现草畜平衡、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确保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取得良好效果。
明晰改革范围。改革范围涉及各县市草原严重退化、沙化区域,综合考虑各县(市)辖区牧业村队冬夏草场的面积、草情情况、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开展草场置换工作,将禁牧区与草畜平衡区进行置换,围绕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大胆创新,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进草原畜牧业生产模式全面转变。
践行群众路线。坚持“政府主导、牧民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通过党员、村民大会、逐户走访、微信宣传等形式,统一牧民对草原生态改革的思想认识,宣传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的目的和意义,提高牧民思想认识,自觉主动转变传统放牧习惯。
科学调整草场。各县(市)组织乡(镇、场)摸清冬、夏草场情况,对冬草场禁牧区进行草情监测、科学评估,按照“村申请、乡审核、县批复、州备案”程序,在保持草原奖补资金不变的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冬、夏草场动态调整置换工作。积极争取草原防火项目,建设人畜饮水设施,解决冬草场人畜饮水问题。
统一转场时间。坚持“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原则,根据草原生产力和实际载畜量动态监测结果,科学评估草原资源年际变化和载畜能力,按照草畜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放牧与舍饲规模,在全州范围内按照“3月20日至6月20日,牲畜在春秋草场放牧;6月20日至9月20日,牲畜在夏草场放牧;9月20日至次年3月20日,舍饲圈养”的规定执行。
强化监督管理。一是明确三个主体。乡(镇、场)是本辖区实施禁牧、草畜平衡制度的责任主体,村(队)和牧民是实施禁牧、草畜平衡制度的落实主体,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是监督主体。二是发挥乡级、村级林长职责,聘请草场管护员,把控转场时间、路线、方式、核定草畜平衡区载畜量,实时巡控,严禁牲畜进入禁牧区。
依托项目支撑。2024年积极向上级争取林草项目资金,以县市为单元,实施重点区域人工种草18.143万亩,围栏封育185公里,因地制宜,采取半免耕补播、围栏封育等措施,保护与修复置换草场,提高草原生态质量和生产能力。
审核人:聂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