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防止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各类建设项目均需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无法避让的重大项目,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切实做到数量平衡、质量平衡、产能平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整补散。2023年共上报批准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26.187亩,补充耕地226.187亩。
二是认真开展新增耕地入库工作。会同州农业农村局对全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梳理,积极协调县市政府、州直相关部门开展新增耕地入库工作,完成博乐市新增耕地入库指标7300亩;截至目前,全州耕地储备库剩余指标17613.12亩,其中精河县10330.35亩,温泉县3399.12亩,博乐市3883.65亩。
三是 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我州2022年和2023年连续两年开展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博州耕地后备资源实地复核后四类图斑面积为81237.3亩。其中,宜耕其他草地面积为73541.55亩、宜耕盐碱地面积为5259亩、宜耕裸土地面积为2436.75亩,主要分布在精河县。
审核人:刘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