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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全州辐射环境监测能力,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环境监测方案(2024版)》要求,博州新增11个区控辐射环境监测点位,开展辖区内辐射环境现状监测。其中,电磁辐射自动站1个;水体监测点位3个(地表河流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2个);陆地γ监测点位5个;电磁辐射监测点位2个。辐射环境监测点位设置覆盖全州范围,通过现状监测,能够科学全面地反映博州辐射环境质量现状。

博州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在不具备辐射监测能力的情况下,经多方咨询,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实施现场监测。目前已完成具备监测条件的10个区控辐射环境监测点位的监测工作(博州电磁辐射自动站尚未建成)。通过监测分析,全州环境辐射剂量均无异常,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下一步,博州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做好辐射环境监测工作,为有效提升辐射安全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技术支撑,确保全州核与辐射安全。

审核人: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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