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博州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抓手,积极争取项目、多方筹措资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州244个村庄已有89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治理率达到36.5%,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实现以治污“小成效”推动农村“大变样”。
一是高点站位,合力推进。博州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印发实施《博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整体谋划,紧盯建设、运维、监管三个关键环节,扎实推动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9座,其中县(市)5座、赛管委1座、乡镇13座,其余乡镇污水并入就近县(市)、乡镇(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现了污水处理厂全覆盖。
二是科学规划,精准施策。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结合村庄布局、人口分布、地形地貌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积极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对于城郊村铺设管网就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于人口相对集中、污水排放量较大的村庄,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附近村庄污水;对于人口分散的村庄,采用分散式处理模式,如人工湿地、化粪池等。同时,注重与农村厕所革命、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形成合力。
三是加强监管,确保治理成效。为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长期效益,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督促企业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巡查、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排直排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下一步,博州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治理进度,会同相关部门按时完成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