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进一步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博州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积极探索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守底线与促发展相结合的新型执法模式,推动依法执法、精准执法、科学执法。
一是系统规范行政检查。全面梳理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确保清单涵盖所有相关事项,并根据政策变化和实际需求进行动态调整,清单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时,依据企业自身管理的规范程度、信用等级等多维度因素,设置检查频次。
二是加强工作联动。通过强化部门协作,不断提升监管执法的协同性,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加大行政检查统筹力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既有力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行为,又切实减轻企业的迎检负担,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规范标准程序。严格规范行政检查的标准和程序,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前按规定下达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对象权利义务,充分听取检查对象的意见。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运用执法记录仪和移动执法终端等手段,实现检查行为全过程记录,及时告知检查结果并由检查对象签字确认。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对违规开展行政检查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注重审慎包容。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的渐进式执法模式,强化执法服务的全过程管理,即“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依法实施轻微免罚、首违免罚、分期缓缴罚款等措施,给予企业一定的容错改正空间。
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