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县(市)民政局,州直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自治州民政局将开展全州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25年3月10日至5月31日(6月1日网上填报通道关闭)。
二、年检材料
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登录自治州民政局官网的“通知公告”栏(https://www.xjboz.gov.cn/zwgk/gkpt/mzj/gksx/bmxx.htm)下载年检相关通知及附件材料。按照年检分阶段时间表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三、年检要求
㈠请各社会组织对照有关附件要求如实填报年检材料,同时提交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社会组织章程、上年度业务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党组织组建情况等。经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给出初审意见后签字盖章,在新疆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所有材料报自治州民政局审核。
㈡请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根据(附件1、2)相关要求,审核直属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情况、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业务活动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等,并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审核意见一览中说明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后,给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前置审核意见。
㈢为提高年检工作实效,自治州民政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了解等方式,结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初审结论给出各社会组织2024年度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1.全州性社会团体2024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2.全州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3.新疆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平台年度检查操作手册
4.2024年度州直社会组织年检分阶段时间表
自治州民政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