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博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自治区司法厅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㈠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持续深化法治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纳入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第一议题”学习清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州政府常务会集中学法13次,举办宪法、法律知识讲堂18次。制定自治州领导干部任前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知识考试实施办法,组织新提拔的19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考试,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法律素养。二是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坚持高位推动,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5次。研究制定2024年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召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政府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出台《自治州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自治州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攻坚行动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研究破解掣肘难题,博乐市成功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示范市。三是强化督导考核机制。开展自治州2024年法治督察,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等6个方面开展“小切口”法治督察,发现共性问题5个、个性问题103个。将依法治州工作纳入2024年绩效考核体系,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健全完善清单事项管理。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事事项,梳理完善157项“州内通办”、209项“兵地通办”事项清单。二是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窗口改革。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企业登记注册环节压减至0.5个工作日以内,累计办理1.3万余件,解决企业群众“办不成事”问题290余件。持续深化公证“减证便民”,将原有的证明材料清单41项缩减至33项,压减率24%。三是营商环境优化向深向前。新增“为企服务中心”7家,开通惠企政策专区,完善“全程帮办”体系,企业设立一站式服务,发放“企业设立服务大礼包”660余个。不断拓展“博事通”“博贸通”APP服务功能,“全程网办”事项达90%以上。四是扎实推进清欠工作。加强审计监督,严防新增拖欠,强化责任追究,今年以来,累计偿还中小企业账款5.01亿元,实现政府台账内拖欠企业账款全部清零。
㈢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一是加快推进立法工作。强化法律法规供给,编制并落实2024年行政立法计划,《自治州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自治州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自治州水土保持管理规定》3部政府规章已公布施行。二是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开展前置合法性审核96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备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三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开展涉企规章文件专项清理和其他清理工作2次,其中,清理涉企规章2部、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政策文件30件;其他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政策性文件79件。四是强化法律顾问作用。自治州人民政府聘请新疆爱博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团,常态化列席常务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协议)等出具法律意见书200余份。
㈣强化行政执法质效。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制发《自治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不断加强州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二是积极落实府院、府检、府纪联动机制。加强府院联动,制定《关于建立自治州府院联动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试行)》,召开自治州府院、府检联动会议,建立了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9个方面19项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强化府检联动,制定《关于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意见》,全州检察机关接收反向衔接案件143件,提出检察意见101件,终结审查40件,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83件。推动府纪联动,联合制发了《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施办法(试行)》,不断深化纪检监察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的协同贯通。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印发《博州涉企行政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在住建、自然资源、人社、公安等领域开展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以案促改专项行动。四是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公布乡镇赋权属地清单43个、权责清单96个、行政处罚事项32项。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1485人参加各类行政执法培训13场次。为全州694名行政执法人员发放行政执法证件。
㈤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重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153条;发布政务微博216条;发布微信公众号210期1050条。二是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加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审计力度,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7个,移送问题线索16件,提出审计建议48条。三是有效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全州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3件,同比增长232.5%,首次超过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超58.3%。经行政复议后仅有1起案件进入行政诉讼程序,99%的案件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实现“定分止争”。
㈥有效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一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深化“枫桥经验”博州实践,积极打造特色品牌(个人)调解室35个,博乐市人民调解员汝贵生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5526件矛盾纠纷。二是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走基层”、国旗下普法、“997说法时间”等法治宣传活动;实施“1+N法律明白人”培养行动,新培养“法律明白人”860人。三是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建设。以博乐市为示范点,打造集三调联动、信访接待、诉源治理于一体的法务中心,配备智能终端机、智能机器人,实现“老百姓只进一扇门,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在学校、行政服务中心、游客集散中心等12个人员密集场所配备了“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智能一体机,24小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四是涉外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以阿拉山口市涉企涉外“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进一步延伸便捷、精准、高效、专业的公共法律服务圈。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与西北政法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我州执业律师、公职律师提供涉外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涉外法律服务素养。积极推进“公证+领事认证”联办服务,目前已代办海牙认证50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审查人员能力还需改善。州、县市两级法治审查人员队伍不稳定的问题仍然存在,法治审查人员能力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二是规章、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度低,征求意见不充分。公众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重大行政决策“遇冷”,公开征求意见结果为“0”。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不充分。法律顾问的选聘、使用、监督、考核机制不完善,从事一般性的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比较普遍。四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需持续推进。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尤其是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后,部分乡镇(街道)承接力不足,主要表现为人员不足、履职能力欠缺、队伍老龄化等。五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持续用力。还存在政务服务效率不高、政策落实不到位、市场监管不够规范等问题。六是涉外法律服务供给不足。涉外法律服务市场拓展力度不够,缺乏与外资公司、想要“走出去”的企业沟通,未建成常规性交流平台。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着力破除影响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二是统筹全面依法治州,持续统筹推进全州法治领域改革,全面完成“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三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加强立法供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持续加强府院、府检联动,强化各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五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标准体系,扎实推进全民普法宣传,持续加强涉外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