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已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近期,博州教育系统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系列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升国旗、组织主题班(队)会746场次,96名法治副校长全部走进学校等形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宣传活动,全州4万余名师生参加。
博乐市检察院未检办主任、博乐市第八中学法治副校长廖月铭走进课堂,为师生上法治课,廖月铭详细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立法背景、目的和意义,系统归纳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五大亮点,并结合学生身边的案例进行了深入解读,教育引导师生如何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学习、传承、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通过讲座,师生们深受教育,阿衣博塔同学说:“廖校长的讲座让我对爱国主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们一定会努力学习,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争做爱国爱疆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成为有担当、有责任感的新时代好少年”。
思政课教师犹永娣说:“这次讲座对我本人也是一次很好的爱国主义教育,作为一名思政课教师,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是我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我一定会把思政教育的职责履行好,引导学生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长期以来,州教育系统始终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实施青少年“筑基”工程,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到教育教学全过程,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不断铸牢各族青少年学生的中国心、中华魂。


审核人:张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