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党委宣传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州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驻博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
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博州“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挥法治文化推动自治州文化繁荣发展作用,加快推进法治博州建设进程,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办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自治州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以吸收、融合博州民族文化传统和现代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着力培育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通过不断拓展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逐步建成集法律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引导作用,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在全州打造和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建成一批法治文化街、广场、长廊、文化中心等不同类型的法治文化平台,推出一批优秀的法治文艺作品,打造一批法治宣传精品项目。
二、主要措施
㈠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主题鲜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利用对外开放的公共场所资源优势,结合全州文化惠民工程,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打造主题宣传街、主题宣传示范村和特色文化大院等一起推进、相互融合,合理选址、科学规划,通过完善设施、充实内容,修建、改建等多种方法,在休闲场所、流动人员集散地、主要街区、交通要道等醒目位置,建设一批以法治元素为主要基调的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园地、画廊及法治文化景观等法治文化基地。
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每个县(市)做到“五个一”。即:至少要建有1个法治主题公园或1个法治文化广场(不少于30个法治宣传栏或法治宣传灯箱),1个法治宣传教育电子大屏幕,1条法治文化街(不少于40个法治宣传栏或法治灯箱),1个法治文化园地或画廊、法治文化景观,在本地报刊、广播电台或电视台至少开设1个法治专栏(节目),有条件的县(市)还要积极建立专门的普法网站。每个乡镇(街道)要做到“四个一”。即:至少要有1面法治文化墙(不少于20米)、1个法治文化园地、1个固定的法治宣传栏、1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队(社区)要做到“三个一”。即:至少要有1面法治文化墙(不少于15米)、1个法治宣传栏、1个法律图书角。各部门(单位)要做到有阵地。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机关文化、廉政文化等有机结合,与开展的各种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服务窗口等公用区域,悬挂、张贴法律名言警句和反映本行业特色的文化作品;要因地制宜设置法治标语牌或法治宣传栏,并利用法治标语牌或法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法治常识、法治典故、法治警言、播放法治微电影微视频等。
㈡ 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故事宣讲、法治文艺汇演或巡演、法治摄影书画展览、法治征文评选等法治文化活动。各县(市)每年至少要开展2项活动,各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活动。要鼓励群众自编自演、自娱自乐,通过江格尔演唱、麦西莱甫、阿肯弹唱等地方和民俗文艺活动,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2019年的法治文化活动可与新中国70周年系统文化活动、广场文化艺术节、乡村百日文体竞赛、百名文体志愿者下基层等活动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作品,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㈢ 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活动。充分发挥优秀文学文艺作品的重要作用,把法治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歌舞艺术表演、动画制作,以及报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计划,鼓励、引导单位、团体和个人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法治文艺、法治故事、法治漫画、法治书法和摄影、法治微电视微视频等作品,适时组织优秀作品征集、评选。各县(市)每年至少组织1次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等活动,不断增强法治文化作品的渗透力、影响力。
㈣ 拓宽法治文化传播渠道。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电子屏、触摸屏、宣传栏、宣传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公交(出租)车等媒介加强法治文化传播。全面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发挥大众传媒的独特优势,扩大法治刊物、节目、栏目的覆盖面,努力打造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导功能。
三、工作要求
㈠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争取经费支持,形成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社会合力。各县(市)宣传部门要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主题宣传街、主题宣传示范村和特色文化大院等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各县(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与宣传、广电、文化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把法治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㈡ 严把审读关口,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各乡镇场、各村队(社区)、各部门(单位)在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前所使用的各类法治宣传标语、内容必须要经本地宣传部门审读后才能投入建设和制作、使用等。同时,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微信和微博等媒体,加大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并注意培育和树立法治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法治文化建设先进经验,宣传法治文化建设的优秀成果,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投身到法治文化建设中来,努力壮大法治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㈢ 加强督查,确保实效。要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各县(市)、各部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内容,定期对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情况开展督查。2019年5月—2019年8月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期,各县(市)、各部门(部门)要加快建设力度,确保建设任务完成。自治州依法治州办将在2019年9月上旬对各县(市)、各部门(单位)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组织有力、法治文化建设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对开展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七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