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依委办发〔2019〕5号
各县(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自治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驻博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大对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宪法意识、国家安全意识,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决定在全疆公职人员中开展以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答题活动。现将组织参加答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题时间
4月8日10:30至4月17日22:30(北京时间)。
二、参加人员
具有自治州无纸化学法考试学号的全州各县(市)、各部门(单位)公职人员。
三、答题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四、答题方式
㈠ 采用无纸化方式,通过电脑或手机APP登陆“法宣在线”进行网络答题。
㈡ 答题试卷分维、汉两种语言,使用维文答题的考生需点击“语言”,选择登录维文界面答题。
㈢ 试题由电脑随机抽取,卷卷不同,共45题,满分100分。其中,单选题25题,每题2分;多选题10题,每题3分;判断题10题,每题2分。
㈣ 答题时间为90分钟,答题完毕并提交试卷后,成绩即时显示。学员有三次答题机会,成绩取最高分值。
㈤ 登录方式。通过接入互联网的电脑或手机,登陆“法宣在线”(http://www.faxuan.net),点击“新疆”,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界面,输入“登陆账号”和“密码”,点击“登陆”,进入界面后点击“我的考试”,进入“全疆宪法法律知识答题”进行答题,答题结束后点击试卷右上角的“交卷”按钮。
五、工作要求
㈠ 高度重视,领导带头。此次答题活动是自治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公职人员法治教育的具体举措,是自治区四月宪法法律宣传月期间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带头参加答题活动,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立考场,集中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答题。
㈡ 精心组织,全员参与。为充分调动学法积极性,此次活动将作为2019年度无纸化学法实践活动之一,不受学分累积限制,凡参加答题活动并合格者,均可获得800学分奖励(4月30日前添加完毕)。鉴于目前部分单位未如期完成缴费工作、学员学号未能激活等特殊情况,自治区将于考前统一把各单位学员账号使用期限延长至4月22号。答题活动结束后,到期未续费或账号未激活的单位应当尽快与研发单位联系,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各单位学员网络学法活动正常开展。
㈢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对答题活动的督导检查,严肃纪律,坚决杜绝找人代答、相互抄袭等行为。自治州将把各县(市)、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对组织不力、学法效果不好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活动期间,各县(市)、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及时报自治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徐雪荣,电话:2313640。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新疆办事处联系人(非技术类咨询):曹梦龙 电话:18910397650
全国技术咨询热线:400-659-2288(拨1)或18001273790\1\2\3\4\5\6\7\8\9(十部直拨号码均可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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