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州各级党委政府、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机关共223家,其中外聘法律顾问207家,16家单位聘请公职律师为法律顾问。全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覆盖率均为100%。
全州两级21家行政部门共有公职律师77人。
2024年党政机关及公职律师累计为全州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1027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65次,审查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等法律事务400余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269份,提供专业法律建议580余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52次,完成所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50件。在行政执法领域,通过参与执法案卷评查、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推动执法行为规范化,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此外,积极投身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参与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为企业提供合规审查、风险评估等服务,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二、取得的成效
㈠法治决策水平显著提升。通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现“决策必审、审必有据”,有效杜绝“拍脑袋决策”,推动政府决策从“经验型”向“法治型”转变。2024年,配合全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2次,其中废止22件、宣布失效8件,修改6件。决策事项公开率达100%,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效显著,博乐市成功入围“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示范创建综合市”。
㈡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增强。公职律师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争议化解等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率保持100%,行政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同时,通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和常态化普法宣传,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显著增强。
㈢社会治理效能有效提升。依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专业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法治轨道,2024年参与调解信访案件、涉法涉诉纠纷17余件,推动“枫桥经验”法治化实践。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助力企业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履约等问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1.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公职律师数量不足、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尤其在基层党政机关,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占比偏低,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2.职能作用发挥不均衡。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论证、风险评估等领域参与深度不足,部分单位仅将其用于文件审核、合同把关,未能充分发挥其在合规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公职律师受限于本职工作,在跨部门协作、复杂法律事务处理中联动机制尚未完全畅通。
四、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法律人才储备。加大公职律师培养力度,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通过考试人员给予政策倾斜;探索跨部门法律人才交流机制,统筹调配法律顾问资源,解决基层单位“无人可用”问题。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定期培训制度,通过专题研讨、实战演练等提升专业能力。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职能深度融合。明确必须听取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法律意见的决策事项范围,推动其参与政策制定、行政执法监督、重大风险化解等全流程。建立“法律顾问+业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确保法律意见“听得进、用得上”。
三是强化监督指导,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司法局统筹协调、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法律顾问聘任、公职律师作用发挥及制度落实情况,对工作滞后的单位督促整改,确保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签发: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