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坤阳建筑劳务(河南)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30MAbLOB4Q4L
法定代表人:孙国栋
身份证号码:654125********3172
单位住所地:新疆乌鲁木齐(第十二师)新市区104团百园路169号A区1-102室
经调查,你单位在精河县体育综合场馆建设项目施工中拖欠牛求尔、王传行、郑其勇等57 名农民工442814元。2024年1月21日我局向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截至2024年1月27日你单位拒不支付57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十六条、第三十条的规定。现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现我局依法拟作出将你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孙国栋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的决定,列入期限为3年(自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如你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孙国栋对本告知书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如你单位在我局作出列入决定前,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可以不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联系人:尼加提、田林
联系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
联系电话:0909-2318179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7日
审核人:王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