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党组〔2019〕8号
关于成立博州财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本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尤其是做好我州脱贫攻坚期内的各项资金保障工作。明确我局各科室职责任务,强化工作要求,凝聚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工作合力,统筹推进脱贫攻坚财政各项重点工作,现成立“博州财政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汤 毅 州党委副秘书长、州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局长,州网信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自贤 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高学斌 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那生巴特 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才福 州财政局调研员
周效军 州财政局副调研员
成 员:何 军 办公室负责人
柳振江 机关党委负责人
王 坤 综合科负责人
陈福领 预算科科长
井岳丽 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赵新兰 行政政法科负责人
袁 蕾 教科文科负责人
何 冰 经济建设科科长
于宏彦 农业科科长
毛 洪 社会保障科负责人
王党益 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张贵东 企业涉外科负责人
刘 慧 乡镇财政管理局副局长、财政扶贫资金
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黄维秀 财政监督检查局正科级干部
田永凤 信息网络中心负责人
二、下设机构及组成人员:
博州财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主 任:张自贤 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主任:刘 慧 乡镇财政管理局副局长、财政扶贫资金管
理办公室负责人
何 军 办公室主任
陈福领 预算科科长
柳振江 机关党委负责人
井岳丽 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于宏彦 农业科科长
田永凤 信息网络中心负责人
成 员:袁 涛 部门预算审核中心主任
陈 俊 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巴哈提 农业科科员
贾婷婷 乡镇财政管理局科员
刘丹丹 国库支付中心科员
三、工作职责
㈠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打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贫困地区如期脱贫。
2.按照自治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研究、协调推进和积极落实州财政局在脱贫攻坚期内的资金保障工作,坚决完成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涉及我局的脱贫攻坚任务。定期听取财政局各科室汇报贯彻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推进情况。
3.及时研究审议我局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计划和重大政策举措,研究分析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阶段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向各科室提出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要求,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并发挥应有的效益。
4.定期指导县市财政部门认真推进扶贫攻坚工作。
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认真及时研究提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的管理办法、制度措施、意见建议,报领导小组研究。
2.按照各项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提出局内部推进工作的职责分工和任务分解的意见建议,报请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或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3.及时向局党组和领导小组报告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我局在脱贫攻坚期内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积极向上级领导反馈做好财政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组织协调局内各科室及各县市财政部门,及时总结财政在脱贫攻坚期内的典型经验,定期形成报告。加大对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在落实财政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和工作不力的单位、个人,提出表彰奖励和批评整改的意见。
5.牵头履行财政局脱贫攻坚期内的政策研究、统筹规划、资金衔接、会议筹备等具体工作职责。同时,综合协调联络本局各科室涉及脱贫攻坚期内的各项资金保障工作。
6.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总目标统领财政在脱贫攻坚中的各项工作。要切实提高全局各科室对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各项决策部署的思想认识,落实财政厅资金保障责任,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2.正确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カ。领导小组要强化组织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认真安排部署,统筹协调配合,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细化责任分工,加强政策研究,积极提出工作举措建议,并抓好督促检查。各科室要加强政策学习,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配合,形成推动脱贫攻坚期工作合力。
3.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发挥效益。各科室要重点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的筹措、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快资金拨付,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要加强资金的日常管理,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合账、梳理各类资金、完善档案资料,为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党组
2019年3月10日
抄送:州党委宣传部,本局领导。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