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利局、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水利厅下发《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对陕西省渭南市石堡川水库灌区张索渡槽等干渠建筑物改造工程稽查发现问题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要求,2021年7月,水利部派出稽查组对陕西省渭南市石堡川水库灌区张索渡槽等干渠建筑物改造工程进行稽查,发现存在部分工程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且涉及的相关资料造假、违规支付工程进度款、招投标工作不合规、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未履行涉及变更手续、违规签发主体工程开工通知、部分合同签订及履行不合规、资金管理工作不规范等问题。此次水利部稽查发现的问题为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典型案例,全州水利系统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抓好各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监督检查水平。同时结合自治州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
水利部对陕西省渭南市石堡川水库灌区张索渡槽等干渠建筑物改造工程稽查通报反映了相关责任单位内部管理失控、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相关责任人缺少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各单位要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工程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要求,以压实项目法人责任为根本,以提高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为核心,以推动建设管理规范化、专业化为抓手,以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为保障,不断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代化水平。
理清突出问题,落实监管职责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总结分析督察、稽查发现的项目法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针对项目法人履职不到位、管理能力不足、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措施。各单位要加大对辖区内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管,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规范项目法人的组建和设计变更程序,指导项目法人现场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各项目法人要建立健全相关建设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批复的设计内容组织实施,完善设计变更手续,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全面履行职责,责成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认真执行“三检制”。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要按照合同和规范认真履职,保证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
三、完善监督机制,全面履职尽责
各单位要在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监管的同时,也要做好监管农村饮用水、水土流失等小型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的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参建单位抓紧整改,规范参建单位行为,突出项目法人主体责任,促使其牢固树立法律法规意识,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紧盯目标、乘势而上,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