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利局:
接自治州紧急通知,2月9日起,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自治区环保督察组、经济责任审计组等将陆续赴博开展工作,3月中旬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进驻自治区。为做好水利系统迎检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现场帮扶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㈠开展自查自纠(1月31日—2月9日)
各县市水利局重点聚焦已完成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中存在的反弹风险问题和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关注重点以及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退地减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和水资源费征收、取水许可办理、地下水超采、河湖长制、水土保持等方面,举一反三,进一步梳理自查,2月9日前要完成迎检档案的梳理、整编工作。
㈡开展现场指导(2月3—9日)
⒈博乐市、精河县
一组组长:魏军博州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唐虎 四级调研员
成员:刘阳 水政水资源科负责人
车辆安排:新E—15999
二组组长:李宏健博州水利局党组成员、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院长
成员:白海堤水政监察支队队长
王阳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工程师
车辆安排:新E—17116
检查安排:内业检查两组共同开展,外业检查分组进行
⒉温泉县、阿拉山口市
组长:周 明博州水利局党组成员、博河流域管理处处长
成员:王德生博河流域管理处副处长
张 焘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主任
韩志成河湖管理保护中心负责人
车辆安排:新E—18090
二、工作要求
㈠各县市水利局要对照排查工作重点进行自查,准备好相关档案资料。
㈡帮扶指导组根据各县市提供的相关档案资料,确定实地查看的内容。
㈢帮扶指导结束后,以县为单元形成问题清单,统一交水政水资源科汇总进行书面反馈。
㈣帮扶指导组深入县市开展工作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