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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
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地下水位变化通报工作的通知》(新水办〔2020〕346号)要求,现将2022年1月份自治州地下水位变化情况通报如下
依据自治区国家级地下水基本监测站水位监测资料,对自治州13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分析:2022年1月份地下水位较2021年同期1个水位上升(水位升幅≥0.5m),占7.7%;6个相对稳定(-0.5m<地下水位变化幅≤0.5m),占46.15%;3个水位下降(0.5m<水位降幅≤1m),占23.08%;2个严重下降(水位降幅>1m),占15.38%;1个地下水监测点维护中。地下水位降幅较大的2个点为:托森哈夏西村下降1.51米、恒达下降1.39米。
审核人:李鸣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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