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全州水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保护,根据《关于建立2022年自治州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月考核调度机制的通知》要求,年终考核成绩与日常工作绩效考核相结合,年底对12个月打分进行加权平均,最终结果占年终考核分值的40%。现对各县市1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方面
㈠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博乐市、温泉县、精河县分值10分,阿拉山口市无任务)
根据自治区安排部署,全州涉及专项整治项目总数量2530个(保留类1449个,整改类1027个,退出类54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博乐市1322个,精河县1034个,温泉县174个。
得分情况:博乐市10分,温泉县10分,精河县10分。
㈡取用水量报送情况(博乐市、温泉县、精河县分值20分,阿拉山口市分值30分)
2022年1月全州用水总量183.90万立方米。其中博乐市117.41万立方米,精河县30.42万立方米,温泉县14.91万立方米,阿拉山口市21.17万立方米。各县市水利局均按照自治区要求于7号前完成月水量统计和2021年度用水统计调查报表。
得分情况:博乐市20分,温泉县20分,精河县20分,阿拉山口市30分。
㈢电子证照换发情况(博乐市、温泉县、精河县分值10分,阿拉山口市无任务)
全州换发电子取水许可证共1079个,其中州本级60个,博乐市336个,精河县595个,温泉县88个。1月24日,自治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电子证照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14个。其中:博乐市发放336个,抽查45个,未发现问题;精河县发放595个,抽查70个,发现问题9个;温泉县发放88个,抽查15个,发现问题5个;阿拉山口市不涉及此项工作。
得分情况:博乐市10分,温泉县6.67分,精河县8.71分。
二、地下水管理及超采区治理
㈠地下水位变化月调度情况(博乐市、精河县、阿拉山口市分值15分,温泉县无监测点)
根据《关于2021年12月份自治州地下水位变化情况的通报》,对自治州13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分析,2021年12月份地下水位较2020年同期1个水位上升(水位升幅≥0.5m),占7.7%;8个相对稳定(-0.5m<地下水位变化幅≤0.5m),占61.54%;1个水位下降(0.5m<水位降幅≤1m),占7.7%;3个严重下降(水位降幅>1m),占23.1%。地下水位降幅较大的3个点为:托森哈夏西村下降1.86米、恒达下降2.26米、基布克村下降2.58米。
得分情况:博乐市12.5分,精河县10分,阿拉山口市15分。
㈡退地减水(博乐市、精河县15分,温泉县分值25分,阿拉山口市无任务)
根据自治州水利局1月26日下发的《自治州水资源管理工作任务清单》,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均未报送2022年度计划退减地块和计划退减地块对应的退减水量信息。
得分情况:博乐市0分,温泉县0分,精河县0分。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
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博乐市、精河县分值10分,温泉县分值15分,阿拉山口市分值10分)
根据自治区安排部署,博乐市、阿拉山口市依据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完成情况已提交2021年度用水总量、灌溉水利用系数、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再生水利用率、管网漏损率等节水效率指标数据。精河县、温泉县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新水办〔2022〕34号)要求,已提交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得分情况:博乐市10分,温泉县15分,精河县10分,阿拉山口市10分。
四、水利信息化建设
㈠取水口在线计量设施安装(博乐市、温泉县、精河县分值5分,阿拉山口市分值20分)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水利信息化的通知》(新水办〔2021〕12号)要求,地下水、地表水需要实现实时监测监控。根据各县市报送情况,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均实现一级取水口在线计量设施全覆盖;阿拉山口市应安装机电井在线计量设施16个,实际安装7个,安装完成率43.75%。
得分情况:博乐市5分,温泉县5分,精河县5分,阿拉山口市11.25分。
㈡取水口在线计量设施数据推送情况(博乐市、温泉县、精河县分值15分,阿拉山口市分值25分)
根据1月25日州水利局对各县市水利信息化数据推送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县市计量设施数据推送不正常点位69处,其中:精河县25处,推送率98%;博乐市22处,推送率98%;阿拉山口16处,推送率0%;温泉县6处,推送率94%。
得分情况:博乐市14.75分,温泉县14.05分,精河县14.63分,阿拉山口市0分。
五、得分情况汇总
对于同一项业务,部分县市无任务的已将分值均摊到其他业务。
最终得分:博乐市82.25分,精河县78.34分,温泉县70.72分,阿拉山口市66.25分。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