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我州水资源费征缴工作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建立良好的水资源费征缴秩序、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改方案,推动各项水资源费征缴管理法律法规的落实,全面规范水资源费征缴行为。
二、整改内容
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欠缴水资源费4691.32万元的问题(2020年博乐市欠缴1481.23万元,精河县1171.17万元;2021年博乐市欠缴1502.64万元,精河县536.28万元),通过动员部署、限期补征补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建立长效机制四项措施,切实解决我州水资源费征缴工作的突出问题。
三、组织机构
成立自治州水资源费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研究、部署、协调专项整改各项工作,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鸣豹 自治州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布鲁更 自治州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魏军 自治州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虎州 水利局四级调研员
成员:庞勇刚 博乐市水利局局长
王 东 精河县水利局局长
张维民 温泉县水利局局长
冯宏江 阿拉山口市水利局局长
白海堤 州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郭育梅 州水利局财审科负责人
刘 阳 州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负责人
巴音托哈 州水政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李 波 州水资源管理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助理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魏军、唐虎担任,成员由白海堤、郭育梅、刘阳、陈晓兰、崔海琴组成,具体负责整改工作全过程的统筹协调;对各县市提交的数据和材料的审核、分析、汇总;以县为单位形成问题清单,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并组织整改。
四、整改措施
㈠动员部署
州水利局召开会议,启动和部署水资源费专项整改工作。
牵头领导:布鲁更
责任单位:水政水资源科,各县市水利局
责任人:刘阳,庞勇刚、王东、张维民、冯宏江
完成时限:2022年3月18日
㈡限期补征补缴
针对审计发现的“2020年博乐市欠缴1481.23万元,精河县欠缴1171.17万元;2021年博乐市欠缴1502.64万元,精河县欠缴536.28万元”问题,迅速组织博乐市、精河县水利局立查立改。对长期拒缴、拖缴、欠缴水资源费的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组织联合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对拒不接受处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牵头领导:唐虎
责任单位:水政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博乐市水利局、精河县水利局
责任人:刘阳、白海提,庞勇刚、王东
完成时限:2022年3月31日
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⒈自查自纠。各征缴单位对照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梳理2016年—2021年水资源费征缴情况,按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领导:唐虎
责任单位:水政水资源科,各县市水利局
责任人:刘阳,庞勇刚、王东、张维民、冯宏江
完成时限:2022年4月10日
⒉深入检查。深入各县市对2016年以来水资源费征缴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台账资料等方式,实地核查各县市水资源费征缴工作。
牵头领导:唐虎
责任单位:自治州水资源费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水利局
责任人:陈晓兰、崔海琴、庞勇刚、王东、张维民、冯宏江
完成时限:2022年4月10日
⒊集中整治。在自查自纠和深入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各征缴单位对2016年—2021年水资源费征收中存在的应收未收、应缴未缴和长期拖欠水资源费等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通过多种手段足额征缴水资源费,确保全部整改销号。
牵头领导:唐虎
责任单位:水政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各县市水利局
责任人:刘阳、白海提,庞勇刚、王东、张维民、冯宏江
完成时限:2022年4月30日
㈣建立长效机制
州水利局会同州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研究梳理进一步规范水资源费征缴工作的措施,提交州人民政府研究后下发执行。
牵头领导:魏军
责任单位:水政水资源科,各县市水利局
责任人:刘阳,庞勇刚、王东、张维民、冯宏江
完成时限:2022年4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㈠引起高度重视。各县市水利局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改工作,将其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到突出位置,按照全覆盖、无遗留的工作要求,强力推动工作开展,切实解决本区域水资源费征缴工作的突出问题。
㈡敢于动真碰硬。各县市水利局要自觉强化担当意识,对水资源费征缴工作中的各类问题,逐一研究分析,敢于动真碰硬,确保水资源费应征尽征,应缴尽缴。
㈢强化考核问责。专项整改方案将纳入自治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月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整治行动中消极应付、瞒案不报、有案不查、有错不纠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约谈、通报和问责。
㈣认真总结提高。各县市要认真总结此次整改工作,并以此次行动为契机,不断完善单位内部水资源费征缴工作制度,提高水资源费征缴管理工作水平。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