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G219(原S205线)岔口—哈日达布村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收悉。经州水利局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S205线岔口—哈日达布村公路建设项目位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南部。本项目为道路改扩建项目,路线方案完全沿原道路布设,起点位于阿拉山口市南环街,与G3018精阿高速终点相接,沿S205线由南向北布设线位,终点与阿拉山口市城市道路夏尔西里街相接。按照城市快速路标准布设路线,路线全长3.4km,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26m。本项目对于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改善阿拉山口市及周边区域交通状况有显著作用,能够促进沿线经济发展,加快区域资源开发,改善地区旅游环境,在加强边疆地区,维护社会稳定,缩小区域经济差异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本项目起点为南环街,终点为夏尔西里街,道路沿原S205
公路布线,道路全长3.4km,道路原为12m宽路基的二级公路,现拟拓建为双向四车道的城市快速路,路基拓宽为26m,设计速度60km/h。本次路线交叉设计对既有平面交岔路口进行改造,不再新增平面交叉。K0+000—K3+180路段路基宽度26m,K3+180—K3+400路段路基维持现状30m,涵洞10道。
本工程总投资为13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08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采用上级专项资金。项目无拆迁安置工程。本工程于2020年6月开工,2020年8月底竣工,工期3个月。
三、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㈠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水保〔2013〕188号),本工程所在区域阿拉山口市不在国家级和自治区两区划分成果内。但本项目位于阿拉山口市,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应提高一级标准,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标准。
㈡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要求控制了扰动地表范围、减少了工程占地、优化了施工工艺,采取工程措施、临时措施相结合的防治体系,有效控制了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㈢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本项目共计扰动地表面积11.37hm2,永久占地面积11.37hm2,工程施工期可能造成土壤流失总量约为518.88t,其中新增的水土流失量约为277.71t。基本同意该工程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37hm²。
㈣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根据补充资料核实,该工程各类施工活动都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和地表恢复。
㈤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该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36.4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11.01万元,本方案新增25.4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9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5.46,临时措施投资0.59万元,独立费用16.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37万元。
四、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㈠委托监测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重点对永久占地、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方面,及时开展水土保持检测工作。
㈡按照规定严格遵循水土保持标准、规范、规程确定的验收标准和条件,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㈢在实施其他建设项目过程中,严格按要求办理水土保持手续。
2022年6月15日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