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送的《S304K12岔口—玉科克定居点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州水利局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位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小营盘镇范围内,距离博乐市市区约15公里处。东接青得里镇和第五师84团场,南临阿热勒托哈牧场,西连温泉县境第五师八十七团,北靠阿拉套山。S304(博温公路)从镇区穿过,交通便利。项目起点位于省道S304线K12+700处,经铁日木布拉格村、乌兰克日木村,终点位于明格陶勒哈村,与检查站路口相接,路线长度25.079千米。本项目是通往玉科克边防连的一条重要的国防通道,是通往夏尔西里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旅游通道,同时也承担着沿线村镇南北进出的交通运输任务,通过拟建项目可以将S304线与正在建设的边境国防公路连接起来,形成兼具国防、旅游功能的大环线。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本项目地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小营盘镇镇域范围内,路线长度25.08千米。全线新(改)建桥梁1座,涵洞28道。工程占地55.13公顷,其中永久占地45.47公顷,临时占地9.66公顷。本工程挖方4.45万立方米(剥离表土3.15万立方米,开挖1.30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0.65万立方米(表土回覆3.15万立方米,路基填筑7.50万立方米),借方总量7.50万立方米,弃方1.30万立方米,弃渣全部堆放在建设过程设置的料场。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5958.2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本项目已经于2021年7月开工,计划2021年11月完成工程建设,总工期为5个月,现阶段工程已经完工。
三、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㈠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项目区属于天山北坡诸小河流域重点治理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4.0.1条规定,本项目现阶段全线应执行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㈡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扰动地表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加强工程管理及人员培训、优化施工工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相结合的防治体系,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㈢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本项目共计扰动地表面积共计55.13公顷,其中永久占地45.47公顷,临时占地9.66公顷,预测项目建设期新增水土流失量1895吨。基本同意该工程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5.13公顷。
㈣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禁止随意弃倒;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和地表恢复;要切实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㈤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该工程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511.6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86.33万元,植物措施23.43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3.49万元,临时措施94.4万元,独立费用31.95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6万元),基本预备费6.8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5.13万元。
四、建设单位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㈠按照审查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监理、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下阶段的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㈡工程开工后及时向博州水利局及项目所在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㈢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理资质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理任务,加强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委托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按时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年报。
㈣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规定,工程投入运行之前,项目法人须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向博州水利局备案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021年12月24日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