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水利函〔2025〕26号
新疆双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查2024年第五师87团新建110千伏输变电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工程的涉河建设方案。2024年第五师87团新建110千伏输变电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位于第五师87团境内。本次新建110千伏红昆线破口点(110千伏红昆线162号耐张杆两侧)—哈尔墩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输电线路,线路总长度12.7千米,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为架空线路。全线共设置47座杆塔(G1~G46),其中G24至G25、G28至G29之间的线路横跨博尔塔拉河,G38至G39、G40至G41之间的线路横跨哈拉吐鲁克河。涉河建设方案主要分析对象为4段跨河线路及G24、G40两座位于河道管理范围的杆塔,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输电线路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二、项目区G24至G25号杆塔横跨博尔塔拉河,G24号杆塔坐标为E:81°41′26.91″、N:44°58′16.72″,G25号杆塔坐标为E:81°41′26.97″、N:44°58′25.95″,其中G24号杆塔位于博尔塔拉河管理范围内,距河道临水线约30米,施工开挖线距现状堤防23.85米,因此运行期及施工期均无阻水要素,不影响河道行洪。G24号杆塔地面高程为680.9米,高于20年一遇洪水标准下的河道水位679.63米,无淹没风险。G24至G25之间导线最小弧垂高程为710.51米,较20年一遇洪水位679.63米高30.88米,因此导线最小垂直距离距离水面较高,无淹没风险。
项目区G40至G41之间的线路横跨哈拉吐鲁克河,G40号杆塔坐标为E:81°41′5.81″、N:45°0′19.69″,G41号杆塔坐标为E:81°41′9.05″、N:45°0′27.98″,其中G40号杆塔位于哈拉吐鲁克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距河道堤防8.5米,运行期不占用河道空间,对河道行洪无影响。G40号杆塔地面高程为720.1米,高于20年一遇洪水标准下的河道水位719.17米,无淹没风险。两杆塔之间导线最小弧垂高程为743.24米,较较20年一遇洪水位719.17米高24.07米,因此导线最小垂直距离距离水面较高,无淹没风险。
三、项目区G28至G29之间线路横跨博尔塔拉河,G38至G39之间线路横跨哈拉吐鲁克河,4座杆塔均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但线路作为主要跨河设施,仍需考虑标准洪水位下导线淹没风险,建议明确G28至G29、G38至G39之间导线最小弧垂高程是否高于标准洪水位下河道水位,避免洪水淹没风险。
四、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避免或减少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或者任意堆放弃土弃渣、工程废料、生活垃圾。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和工程弃渣等有阻行洪的障碍物,尽早恢复河道原貌。如与水利工程交叉或与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利附属设施有冲突的,应与运行单位协商沟通,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施工后恢复原状。
五、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通知我局参加工程涉河项目竣工验收并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工程建成运行后,应注意巡查管护,在洪水期应加强对项目所在河段及岸线的巡查,及时发现河势改变趋势,早做防御,如发现影响防洪安全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七、如对经批准的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作较大调整,应重新履行审查手续。
此复。
2025年3月13日
审核人:布鲁更